人民网太原11月10日电(记者 伍彧彧) 11月9日,记者从山西省阳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交警部门已对“10·30”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作出责任认定后,并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驾驶员佟德伟予以刑事拘留。
现场勘查调查结果表明,事发时,佟德伟驾驶晋A53772大轿车由河北省西柏坡返回山西太原,以每小时50多公里的速度,行驶在设计时速30公里国道207线917公里(山西省阳泉市郊区霍树头)附近路段,由于对路况不熟、操作不当,采取补救措施不力,造成当场10名乘客死亡、3名乘客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1名乘客由于伤势过重死亡、40名乘客受伤的惨剧,驾驶员佟德伟应承担本事故相应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阳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犯罪嫌疑人佟德伟依法下达刑事拘留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