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管理者对此数据的淡漠,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所长苏海南看来是很正常的事。
“私营企业的管理者之所以关注最低工资,是因为影响到企业的成本;关注工资增长指导线也是担心成本的提高。但是工资增长指导线和最低工资调整与否,以及调整多高多快,恰恰是与私营企业的平均工资联系在一起的。相比而言,劳动者更关注私营企业的平均工资这个数字。”苏海南说。
记者注意到,除了劳动者对这个数字的关注度高之外,此数字对政府的决策意义更大。
“对政府来说,通过对城镇职工的工资水平及增长速度、私营企业劳动者工资水平及增长速度进行对比后,可以明显看到私营企业劳动者的收入偏低,增长速度偏慢,这恰恰是劳动报酬比重偏低的重要影响因素。有了对这个宏观数据的把握,能够为我们在工资分配宏观调控政策的制定和贯彻实施方面提供方向。”苏海南说。
加入私企后,“平均工资”会“被增长”吗
相关资料显示,2008年以前的统计制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工资统计范围包括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投资经济和港澳台投资经济单位,并不包括城镇的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目前城乡职工总数是4.1亿,而目前纳入统计范围的职工只有1.2亿。也就是说,社会上的绝大多数职工尚未被纳入统计范围。
“现在统计范围的扩大,是国家统计局对现行统计制度的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原来的统计范围偏窄,比较适用于计划经济条件和转轨过程中的一部分情况,现在扩大了统计范围,有利于适应现在我国整个经济结构、经济体制变化的实际情况。”苏海南向《中国经济周刊》分析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