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股吧里公开付费收购与明星同名账户的帖子,上述两位专业人士一致认为,很可能是其他游资发现这种借明星光环炒作股价的方式十分有效,也想跟风效仿。
刘杨还表示,这种炒作股价的招数在过去是很少见的,很可能是受到华谊兄弟近期在创业板上市后,明星效应带动股价大涨的启发。
但他估计,这种招数只能是"一招鲜",等投资者看明白后,游资下次再用这招时恐怕就没那么好使了。
律师提醒出借账户被法规禁止对于那些在帖子中回复愿意出租自己账户的投资者,北京百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贾清林接受采访时表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投资者不能出租账户给他人使用。
实际上,对于投资者是否能出租证券账户给他人已有法规予以规范。
贾清林律师告诉记者,在2006年7月1日开始执行的《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就规定:投资者不得将本人的证券账户提供给他人使用。
贾清林律师表示,在投资者违规出借证券账户的情况下,该账户可能被限制使用或者强制注销。
对于出租账户取得的收益是否要收缴,尽管目前没有具体规定,但这并不意味着除上述责任外出借人就不需承担其他责任。
贾清林律师最后特别指出,如果借用人利用该账户从事操纵证券市场等违法犯罪行为,出借人则有可能涉嫌成为帮助犯或共犯而被依法处理,收益自然会视为非法所得而被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