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呼和浩特11月22日电(记者 李云平)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获悉,最新发布的第七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结果显示,截至2008年底,内蒙古森林面积达3.55亿亩,居全国首位;林木蓄积13.6亿立方米,居全国第五位;森林覆盖率达到20%,提前实现规划目标。
1999年以来,作为我国北方地区重要生态屏障的内蒙古,大力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京津风沙源治理、湿地保护和荒漠化治理等林业生态重点工程,林业投资累计达370亿元,占全国林业投入的十分之一。在巩固“整体遏制、局部好转”成果基础上,内蒙古生态状况实现“整体稳定遏制、重点治理区全面好转”的目标。
最近10年间,内蒙古各地通过人工造林、封山育林、飞播绿化等方式,累计完成林业生态建设面积1.18亿亩,森林面积、活立木蓄积量实现持续“双增长”;内蒙古荒漠化土地比1999年减少2400万亩,沙化土地比1999年减少730万亩。
目前,内蒙古近6000多万亩农田、8000多万亩基本草牧场受到林网的保护,1.2亿亩的风沙危害土地和1.2亿亩的水土流失土地得到初步治理,有效地遏制了风沙危害,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为农牧业高产稳产提供了生态保障。
在取得生态效益的同时,内蒙古把退耕还林与基本农田建设、农村能源建设、封山禁牧舍饲等配套保障措施结合起来,鼓励和支持农牧民积极参与林产业、沙产业开发,为农牧民增加就业和收入开辟了新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