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查封扣押的财产难动、协助执行部门难求”现象,有望在四川得到根治。近日,四川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发文,专门就加强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在全国首创为25个与执行工作相关的单位部门定责任、下任务。从此,执行案件再也不是法院唱“独角戏”,而是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大合唱”。
25部门联动提高执行力
根据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意见》起草的《四川省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讨论稿)》昨日在“清积会议”上亮相,讨论稿提出,省执行工作联席会议由省纪委(省监察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办、省人大内司委、省政协社法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国税局、省法制办、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四川银监局、四川证监局、省军区政治部等25个部门单位组成。省执行工作联席会议由省委分管领导担任第一召集人,省政府分管领导、省法院院长担任召集人,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由省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具体负责,统一调用各类司法资源,督促落实执行工作联席会议的安排部署,努力提高执行工作快速反应能力。
执行信息及时送达各部门
讨论稿规定,25个部门单位各有责任,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案件的有关信息及时、全面、准确地录入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并与有关部门的信息系统实现链接,为执行联动威慑机制的顺利运行提供基础数据信息。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对被执行人采取执行联动威慑措施的,应当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或司法建议函等法律文书,并送达有关部门。被执行人依法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者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执行联动威慑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解除。被执行人提供担保请求解除执行联动威慑措施的,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
公务员妨碍执行不得录用
党委政法委应当帮助协调解决法院在执行经费、装备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帮助法院排除执行工作中遇到的阻力、干扰,对疑难、复杂执行案件挂牌督办,坚决支持法院依法采取各种执行措施和强制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