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国钦(资料图片)
许建强(资料图片)
大洋网讯(广州日报记者黄国金 黄文生) 12月3日上午10时,阳江市中级法院对以许建强(绰号“锤头笠”)、林国钦(绰号“卤味钦”)为首的43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进行一审宣判,主犯“锤头笠”被判死刑,并处罚金3.1亿元;主犯“卤味钦”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处罚金3.25亿元。而41名团伙骨干成员,一人被判死刑,两人被判死缓,两人被判无期徒刑,其余分获20年至1年3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由于案件涉案当事人多,指控罪名多,犯罪事实多,共同犯罪多,行业犯罪多,证据材料多,犯罪事件跨度长,全案仅证据卷宗就多达600多册,庭审记录接近140万字,开庭时间持续45天,判决书超过800页,60多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