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掉教育局长、刑拘学校校长、冻结学校账户、按最高标准赔偿……湖南湘乡育才中学的踩踏惨剧发生后,当地对于此次事件的处理算得上透明迅速,然而面对调查组随后发布的事故原因,却不免让人有如鲠在喉之感——竟将事故的直接原因归结为学生安全意识不强,自控能力弱,在楼梯间拥挤。
而昨天见诸一些媒体的事故原因更是让人哑然:“有几个调皮的男生将楼梯口堵住”,“在下楼过程中,几个学生为了好玩,从上面往下挤,结果导致事故发生”等等表述,无疑都在为学校推卸原本就应该担起的责任。
十多岁的孩子,在学校中应该是受保护的对象,在校园中嬉闹也是他们所应享受的权利,又如何要求在这活泼好动天性最为表露的年龄段体现出良好的自我约束力?再者,培养他们的安全意识不也正是学校教育中重要的一部分,岂能反过来要求孩子们自学成才?如此理论让人哭笑不得。
反观事故当晚,包括校长、教导主任、年级组长、晚自习的值班教师,学校各级管理人员为何踪影全无?试想,当时如果有老师即便是稍稍提醒和疏导,悲剧并非不能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