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成都12月16日电(记者 陈健)四川将在全省各市(州)实行基本养老保险市(州)级统筹的基础上,建立“基金统一预算管理与省级调剂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
记者16日从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四川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实施方案》已于日前印发。按照方案,四川将在全省执行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即全省统一规定企业及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雇工、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和比例;统一规定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和调整办法;统一规定基本养老保险统筹项目。
此外,四川将统一编制并组织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通过该预算对全省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统一管理。在实行省级统筹后,四川还将建立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调剂金,并对市(州)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及缺口实行动态管理。
据了解,四川已要求尚未启动基本养老保险市(州)级统筹的地方,必须在今年年底前启动实施市(州)级统筹。四川将加强对各地工作的督查和指导,及时解决省级统筹工作中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