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16日,昆明市公安局就盗窃嫌疑人邢鲲在小南门派出所死亡事件情况作出通报:犯罪嫌疑人邢鲲系用纸币捅开手铐,用携带的鞋带自缢身亡,死者伤痕为群众制服过程中所致。
视频说明:昆明市公安局通报称邢鲲是自杀,尸检并未发现可疑情况。
录像显示死者自缢过程 记者韩焕玉/摄
死者的鞋子跟鞋带 记者韩焕玉/摄
人民网12月16日报道 12月16日下午3点,昆明市检察院、昆明市公安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就盗窃嫌疑人邢鲲在小南门派出所死亡事件情况作出通报。经鉴定,邢鲲的死亡原因为机械性窒息死亡,结合现场勘查、痕迹检验可确定为自缢,缢死工具为鞋带。
新闻通报会上,昆明市检察院、昆明市公安局及市检察院技术处关负责人分别就小南门派出所内发生的犯罪嫌疑人死亡事件、死亡鉴定结论等情况进行了通报。
死亡鉴定结论为自缢
死者伤痕为群众制服过程中所致
经查证核实,2009年10月7日,邢鲲在昆明旺角商城某店铺盗窃了一批价值5万余元的PSP掌上游戏机后放在网上兜售,后被失主的朋友上网时发现。12月11日,失主和朋友以购买游戏机为由将邢鲲约到昆明市体育馆见面,并将其制服,为防止邢鲲逃跑,失主解下邢鲲的皮带和鞋带,将其面部朝下捆绑并报警。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检察院表示,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邢鲲供述了犯罪事实。公安机关在办理邢鲲涉嫌盗窃案过程中,依照规定办理了法律手续,办案过程符合法律规定。通过对有关证人的调查,邢鲲面部及背部伤痕证实系市民制服过程中所形成,就目前调查掌握的证据证实,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没有刑讯逼供的行为。
经法医鉴定,邢鲲为机械性窒息死亡,结合现场勘察,以及查看监控录像,调查相关证人,确定邢鲲死亡原因为自缢死亡。
用纸币打开手铐
监控录像有盲区
11日11时30分,邢鲲被移交至小南门派出所时,民警依法对其进行检查,即发现其颜面部和身上有伤,邢鲲称是在被市民抓住时打伤,伤情无大碍。派出所按程序对邢鲲进行了入所体表检查,对其受伤部位进行拍照,并进行了详细登记。在讯问邢鲲过程中,其亲友祝先生也在现场,一起和派出所民警进行劝导,并见证了邢鲲供述实施盗窃的经过,直至邢鲲被送入候问室后才离开派出所。在讯问过程中,民警不存在刑讯逼供的行为。
记者通过现场发布的监控录像看到,邢鲲在自缢前,用随身装的纸币打开了手铐,并用夹带进候问室的2根鞋带打结后,系在铁门上方离地面2.3米处的观察通风口的横向钢筋上。
录像拍摄到了邢鲲在第一次自缢未遂时跌倒在地上的情景,但受技术限制,监控摄像头在侯问室北侧墙体和通风门窗处形成了约14厘米高、面积为0.16平方米的监控盲区。因此邢鲲的第二次自缢过程,即死亡的最后过程并没有被摄像头捕捉到。
单根鞋带长172厘米
鞋带是否能承受死者的体重?
在发布会现场,警方通过大屏幕展示了死者穿过的旅游鞋以及自缢所用的打结鞋带。因为鞋子为旅游鞋,鞋带长度要比一般鞋带长,单根长度约172厘米。
在新闻发布会提问环节,有记者问道:“嫌疑人的体重是多少,2根打结鞋带的承重是多少,打结鞋带能否承受嫌疑人的体重?”对此问题,昆明市检察院技术处副处长梁泓答道:“这个问题需要研究后才能给出答复。”
派出所之前未发现鞋带与纸币
失责民警将被追责
市公安局发言人称,派出所虽然按程序规定对邢鲲进行了安全检查,在将其送入候问室之前,经过检查但没有发现被夹带的鞋带,邢鲲随身装的纸币也没有被彻底检查出。工作中存在不细致、不认真的情况,存在工作制度不落实、工作责任心不强的问题。
对相关办案人员在办理该案过程中的责任问题,将由市检察院和市公安局组成调查组,依法调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违反党政纪的,按相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