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抵达丹麦首都哥本哈根,出席哥本哈根气候变化会议。这是温家宝在专机上接受随行记者采访。新华社记者庞兴雷摄
新华网哥本哈根12月17日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7日上午在此间呼吁,现在哥本哈根气候变化会议会期到了关键时刻,各方应该立足于现实,充分展示政治意愿,照顾彼此关切,迅速凝聚共识,寻求一条有效推进谈判进程的道路。这样会议才能取得成果。
外交部副部长何亚非当天在这里举行记者会,介绍了温总理在与一些国家领导人及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会见时表明的有关立场。
温总理指出,从哥本哈根大会以及《公约》、《议定书》两个工作组讨论情况看,现在仍有五个主要问题有待解决:一是谈判的基础文件,二是减排目标,三是“三可”(可测量、可报告和可核实)问题,四是长期目标,五是资金问题。当前最紧迫和最关键的是要确定以什么案文作为谈判的基础。
温总理说,两个工作组主席提出的新案文,尽管不够完善,但体现了各方在过去达成的共识。特别是坚持了《公约》和《议定书》的双轨制,符合巴厘路线图的授权,可以作为谈判的基础文件。需要强调的是,在《公约》和《议定书》下分别通过的“决定”要平衡同步,在表述上要繁简一致。
温总理说,目前,大多数发达国家都已提出了各自的量化减排指标,包括中国在内的一些发展中国家也提出了减缓行动目标。尽管发达国家自身的减排力度不够,但他们还对发展中国家的减缓行动不满意,甚至要将两种不同性质的目标挂钩,这是毫无道理的。对此,中方已反复强调,中方的目标是经过反复论证的,科学的,不容谈判的,也是不附加任何条件的,不与其他任何国家的减排行动挂钩,也不管会议取得什么样的成果,中国都会毫不动摇地实现自己的目标。各方应该从大局出发,锁定已做出的承诺,并按照“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将承诺列入相关成果文件。如果能达成这样的安排,也是一个大的进步。
温总理强调,“巴厘行动计划”对“三可”有明确规定。这些规定既体现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也是长期谈判的结果,是各方已有的共识。发展中国家只有得到国际资金、技术和能力建设支持的减缓行动,才接受“三可”审评,自主采取的行动不接受国际“三可”。我们坚持这一点,并不是害怕监督,或是怕负责任,而是为了体现“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在实现各自目标方面,最重要的是采取切实行动,同时,要增加互信,不应该相互猜忌,更不能搞对抗。中国的行动目标是有充分的法律和机制保障的。我们不仅要使承诺公开透明,而且要保证承诺的执行受到国内法律和舆论的监督。同时,我们愿意改进国家信息通报的报告方式,增加透明度。我们也愿意自愿地、主动地做一些说明或澄清,也可以考虑与各方进行国际交流、对话和合作。
温总理说,在全球温控问题上,科学界有不同的观点,也提供了不同的选项。欧盟等一些发达国家和小岛屿国家在这个问题上有特殊的关切,对此我们表示理解。中方认为,应对气候变化既要着眼长远,更要立足当前,要把精力和重点放在完成近期和中期减排目标上,不能让长期目标上的分歧影响谈判进程。中方赞成确定一个长期目标,可以考虑把2050年全球升温不超过2摄氏度作为国际社会共同努力的方向。
温总理说,各国国情不同,发展阶段不同,资源禀赋不同,发展过程中不确定因素较多,很难确定一个具体的排放峰值年限。发达国家已经完成工业化进程,而对发展中国家来讲,目前首要的任务还是发展经济和消除贫困,这也是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基础。我们认为,可以在会议成果文件中表明:国际社会应为全球排放尽可能早地达到峰值而共同努力。同时,为保持平衡,文件中也必须强调:发展经济和消除贫困是发展中国家首要的优先任务。
温总理说,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欠发达国家非常重视资金问题,这是合情合理的。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充足的、额外的、实质性的资金支持,是《公约》规定的法律义务,应该得到切实履行。我们希望发达国家倾听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欠发达国家、小岛屿国家和非洲国家的合理诉求,以有力的承诺和行动推动会议谈判进程。中方通过各种场合和途径,敦促发达国家充分理解广大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欠发达国家、小岛屿国家和非洲国家的处境和关切,切实履行应尽的义务。尽管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仍然有1.5亿贫困人口,但长期以来,我们在南南合作和双边合作的框架内,为欠发达国家、小岛屿国家和非洲国家提供了力所能及的援助,包括帮助他们提高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