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重庆晚报》12月19日报道,重庆市文广局通报,该市176家大型歌城已安装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歌城一旦有人点唱低俗等违禁歌曲,文化执法部门中央监控系统内的红灯将立即自动闪烁报警。
真是咄咄怪事,反“低俗”不从源头做起,反倒要从消费者这个末端来整治,好像消费者特爱“低俗”、偏爱“违禁”似的。
要查“低俗”、“违禁”歌曲,应该先制定个标准、界限啥的。如今,重庆市率先以一个地方职能部门的标准颁布“禁令”,小老百姓没有啥实质发言权,只能遵循。但遵循的前提是,得首先知道哪些能唱、哪些不能唱,什么歌是“通俗”,什么歌算“低俗”,总不能让人稀里糊涂犯错、迷迷糊糊“违禁”吧?万一一不小心点了“低俗”、“违禁”歌曲,又该作何处置呢?
再说,消费者想点歌,能唱的都是KTV歌曲目录里所存在的。从制作到发行,是经过层层把关审核的,且不少歌曲都是明星大腕在公开场合反复演唱的,既然有些涉嫌“低俗”、“违禁”,为什么还能光明正大走上市面、走进KTV被传唱多年呢?消费者能够点唱、会唱的歌曲,多是广为传唱的,难不成明星唱得,小老百姓就唱不得?外地人唱得,重庆市民就唱不得?如果重庆市文广局认为重庆市民不能“低俗”,并且能够直接监控,那为何不直接在KTV歌曲系统库里直接删除,还要让它保留在曲目库里“诱惑”公众呢?
即便按照重庆市文广局的思维和标准,确实有那么一些相对“低俗”、“违禁”的歌曲,并且还确实有一部分人爱唱,这又何妨呢?消费者点唱的时候,也都是呆在相对私密的KTV包房内,能够受到“低俗文化污染”的也只是包房内寥寥几位亲友,这和他们在自家看低俗小说一样,人家乐意,又不会影响别人,你凭啥亮灯报警呢?别人兴致正酣,突然遭到警告且无法律依据,这算不算公权对私权的无理干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