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病毒示意图
卫生部今日通报,我国已于近期制定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乙肝五项检查有关政策,明确禁止将携带乙肝病毒作为限制入学就业的条件。政策在出台之前将会通过有关部门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
延伸阅读:
我国入学就业体检取消乙肝检测获肝炎联盟赞赏
中国卫生部新闻办公室主任邓海华宣布,入学就业体检中的乙肝血清学检测将被取消;目前卫生部有关部门正制订指导性意见,他认为,当前社会上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误解主要是由于对乙肝知识缺乏了解。
他称,乙肝是血源性传播性疾病,不会通过呼吸道和消化道传染,日常生活和工作接触不会传播乙肝病毒;乙肝病毒携带者不是乙肝病人,身体没有临床症状,肝功能正常,不会因一般的生活接触、共同学习、工作等对周围人群构成威胁。
取消就业乙肝检测后用人单位不得拒录“携带者”
根据《就业促进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除非是经过医学鉴定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或是排除传染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禁止从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这是为了保障公平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