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韶关市公安局原局长叶树养受贿1800万元,另有1600多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而他曾给自己定下的“宏伟目标”是6000万元,因为要“留下2000万给儿子、2000万给女儿女婿、2000万给自己安度晚年”。(1月11日《广州日报》)
唉,都已捞了3000多万元,还有2000多万元进账就可以金盆洗手,安度晚年,享天伦之乐了。没想到,在这节骨眼上却东窗事发,前功尽弃。相信不少的人都会像我这样,为叶树养的“出师未捷身先死”而喟叹不已。
然而,我清楚地知道,这样的喟叹要多矫情有多矫情。人心不足蛇吞象,尤其是官场中人,一旦走上贪腐路,基本即可肯定就是走上一条无法回头的不归路了。何况,官场非一般社会,很多时候,人心足了也会像蛇一样锲而不舍地吞象——就拿叶树养来说,假设有一天他捞足了6000万元,也不可能停下来,因为捞钱已经成为他“工作”的一部分,什么也挡不住。
报道说,叶树养“办不成事不收钱,行事颇像黑社会”,可谓深谙“双赢”之道,与行贿人的“交易”摩擦很小。实际上,叶树养的“工作”很大部分就是替人“办事”,譬如为企业“保驾护航”,对干部岗位进行“调整”等等,这些可都是“工作”范围中的分内事啊。而他在“办事”过程中,并没有强讨、硬要,而是采用互惠、坐等的方式,甚至还总结出一套“五不”原则,即“不主动索要钱财、不办事不收钱、不催讨该给还没给的钱、不讨价还价、不嫌弃送多少钱”,采用守株待兔方式静候行贿人上门。
这“五不”原则,真可谓“盗亦有道”啊,叶树养的“素养”实在是高。即便严格遵循“五不”原则,送钱上门的人仍然络绎不绝,甚至“每天谁来过,我都记不得了,来人把‘红包’一放就走……”——这可不是能以叶树养个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啊,就算敛够了6000万元叶树养想单方面刹车,停得下来吗?是人家心甘情愿自觉自愿要送的!总不能在自家门前贴一告示:6000万元目标已实现,从此工作不收钱!所以,只要“工作”继续干,小车不倒只管推,“五不”原则照样行。
这才是问题的严重性之所在。当一个地方的官场生态已经恶化到了这样的地步,以至于不收钱就没法工作了,受贿变成了身不由己的事情,因为不给人“面子”就没人给你“面子”,不“笑纳”礼送上门的人民币就很可能被“劣币”驱逐——贪腐俨然成了工作的副产品甚至伴生物,如影随形,这样的结果,实在令人不寒而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