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识“黑帮”
细看文强案,有很多有意思的细节。
为文强、黄代强、陈涛和赵利明提供有罪证明的口供,大部分来自一些已被媒体和公众熟知的名字:“肉霸”王天伦、文强弟媳谢才萍、白宫夜总会老板岳宁、豪城国际商业会所老板王小军、保利夜总会老板龚刚模,以及云梦阁俱乐部老板马当。
这些人正是此次声势浩大的“重庆打黑”行动的打击对象,也是起诉书里,文强包庇“黑帮”的获罪依据。这六个人手下的娱乐产业和隐匿于旗下的组织卖淫、赌博和容留吸毒行为,占据重庆“黄赌毒”的半壁江山。
公诉机关的起诉书和提供的证据,勾勒出重庆警界和涉黑团伙相互勾连的具体细节,这些“警匪勾结”的故事,此前只存在于坊间传言和电影故事里。
文强的辩护律师杨矿生仔细梳理了文强和这六个人的相识过程和交往方式,发现文强和这些人的亲疏远近,各不相同,比较熟悉的是王小军和岳宁。
2003年在万豪酒店大堂,经钟进介绍,岳宁认识了文强。此后,岳宁先后三次送给文强2万元人民币,18万港币和0.5万美元。
一年后的六七月份,文强到豪城唱歌,被员工认出,告知老板王小军,王小军便把文强叫到员工通道,拿出2万元并对文强说:“初次见面,是个意思。”文强说“好”就接过去了。
2006年7月的一天晚上,黄代强和文强等人到保利俱乐部唱歌。经黄代强介绍,文强认识了龚刚模,龚刚模给文强敬了杯酒后,就把黄代强叫出了包房,交给黄代强两个信封,说一个给黄代强,一个给文强,并表示他自己与文强不熟悉,直接给文强不好,就让黄代强给文强。这是文强唯一一次与龚刚模直接碰面。此后,2008年春节,龚刚模又托人给文强送过2万块钱。
文强和马当,也是仅有一面之缘。2006年春节期间,马当请文强在大世界饭店吃饭,同时在座的还有曾维才、彭晓明、周朝东(时任重庆市工商管理局局长)等人。
吃完饭后,马当给吃饭的每个人发了一个信封,说是拜年,文强的信封里装有1万元。饭后,曾维才、马当、文强等人又到云梦阁夜总会唱歌。
对这些事实进行梳理后不难发现,文强和这些娱乐场所的老大搭上关系,多半在其经营的娱乐场所。相识的机缘,是文强到这些地方唱歌,经中间人或者手下介绍相识。日后多数送钱的场合,也是文强到这些娱乐场所唱歌或者打牌。
文强先后结识几个“黑帮”的2003年到2006年,正是其在仕途上顺风顺水的时候。2000年,带队成功侦破重庆抢劫运钞车案和张君案,让文强声名大振,其职务级别也从副厅提到正厅。
一个有意思的巧合是,审理文强案的五中院,恰是当年张君案的审判地。文强说,当初就在这个法庭,审理张君的时候,市里的领导曾当场拍板,给了他个人5万元奖金。
这些仕途上的成就,和文强一贯的性格交错影响,让江湖气很重的文强,和这些“黑帮”老大越走越近,并形成了某种难以摆脱的利益关系。
一名持续观察文强案的律师向记者提供了另一种观察文强和“黑帮”关系的视角。
“文强的拿手好戏是刑侦,他之所以能迅速侦破大案要案,与其和‘黑社会’的眼线有某种特殊的联系不无关系。只不过,文强在和他们的交往中,渐渐失去了原则和底线。”
黑白无间
虽然文强否认自己是“黑帮”保护伞,但他和这些已被定性为“黑帮”的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却是不可否认的事实。
每年接受“黑帮”老大的“孝敬”,也得到其本人的承认。
公诉方的起诉书中称,从2000年到2008年,文强先后15次收受5名“黑帮”老大所送钱款,总额达78万余元。其中,王小军送的最多,先后8次送了人民币32万余元,且多在春节和中秋节前后,文强到其经营的娱乐场所唱歌时送出。
除了送钱,另一种收买的方式是女色。
文强自己的供述称:“五个人中,只有岳宁给我介绍过一次妈咪,其他人都没有给我介绍过。在白宫夜总会,一个妈咪上来了,两人发生了性关系,但我没有给他钱。”
而豪城老板王小军的笔录则称:“谭小波认识文强很长时间了,每次给文强介绍小姐,都是他负责,我没有直接问过,也不敢问。谭小波只和他说过一次,每次费用都是文强自己给,还很大方,小姐很满意。”
“黑帮”用钱或色收买警员,也分级别和职务。从最底层的派出所、到公安分局,到市局治安管理总队、刑侦总队、经侦总队,再到局长,是一个整体被收买的链条,所有与娱乐场所管理有关的公安人员,“都要打点到”。
除了文强本人,此次被提起公诉的文强三个手下,均被指控涉嫌包庇和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三人的职务均和娱乐场所管理有关,陈涛是治安总队副总队长,负责娱乐场所的查处和管理;黄代强任职的刑侦总队,负责刑事案件和涉黑案件的查处;而赵利明曾在经侦总队任职,其案发前负责管理的公交总队和出租车行业,也是黑势力猖獗的领域。
龚刚模的笔录,解释了这些“黑帮”用钱色收买警员的心理动因。“夜总会多少都有卖淫嫖娼的行为,否则经营不下去,如果不把公安管理部门的关系搞好,他们隔三差五来查,就办不下去了。”
对于这些黑帮头目而言,结识文强这样的公安局高官,并维持熟络的关系,更重要的不是让其帮忙办具体的事,而是一种面子和威慑力。
在“黑帮”和警察之间,保持着一种微妙的关系,利益上的一致,并不代表他们人格上的互相欣赏。
龚刚模说:“我并不喜欢他们三个人(文强、黄代强、陈涛),但也不敢得罪,因为文强在我这儿消费,就不会有人敢来查我。”
交错之恶
岳宁和陈涛的口供,证实了龚刚模的说法。
2005年春节前后,尚未与岳宁结识的陈涛,曾带队到王小军的白宫检查。没过几天,出差回来的文强到岳宁的俱乐部唱歌,听说此事,便把陈涛叫到白宫,介绍两人认识,还让陈涛给岳宁敬酒。他让陈涛管好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处理的主业,这里出了事情轮不到他。唱歌快结束的时候,岳宁把文强拉到包房的角落,将一个装有5000美元的信封送给他,并对他说,快过年了,拜个年,文强接过后放在包里。
此后,陈涛再没带队到岳宁的白宫进行检查。
陈涛的笔录称:“文强和王小军关系好,所以我没有去查过豪城。文强的性格,我很了解,他习惯点到为止,从不明说,他和王小军喝两杯酒,我就知道他们关系不一般。”
重庆娱乐业聚集的解放碑派出所所长叶亨奎说,文强和这些人关系好,公安系统私底下都在传,确实给办案人员带来了压力,谁愿意去和局长作对?
文强和“黑帮”头目的“良好关系”,让重庆警界和“黑帮”的关系盘根交错,黑白两道的明暗规则交错影响,使担负查处黑恶势力的公安系统,反而成为藏污纳垢之所。警匪一家,在文强案中不再只是一个传说。
公诉人幺宁在庭审第五天的答辩环节说,文强和其下属的包庇和纵容行为,在黑社会组织的发展壮大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重庆市长黄奇帆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重庆打黑中涉及的对象约背负了500个杀人命案,但在过去的十多年中,由于文强控制着公安局,跟“黑社会”来往密切,竟使这些命案难以破获。他被抓获后,重庆公安部门即势如破竹,只用一年,数百命案便全线告破。
文强案五天的庭审中,公诉机关提供的大量证据,和5名被告的法庭陈述,共同勾勒了一个重庆官与官、官与黑之间的潜在逻辑和利益格局。
显然,这种或明或暗的潜规则并不只存在于重庆的官场和民间。
庭审快要结束的时候,文强说,走上犯罪道路,他深感内疚,既有个人的主观原因,也有社会等多方面客观的因素。他希望政法干部以他为鉴,今后不要再有民警站在这个审判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