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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9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将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计划报告、预算报告的决议草案提请各代表团审议。图为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高强,向会议作关于200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0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中新社发任晨鸣摄
中新社北京三月九日电 新任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高强九日在回应“国账出错”时表示,“这说明我们的工作还不够细致,既然口径作了调整,我们就应该在有关的表格中把它说得清清楚楚,不仅说明一个因素、一个口径的变化,还应该把各项变化的数字向人大代表如实地解释清楚,以便代表审议。”
高强在当天下午就“人大立法和监督工作”专题接受集体采访时作上述表示。
有媒体报道,广东省全国人大代表李永忠在审议预算报告时发现,二00八年医疗卫生支出的执行数,在两张附表中出现,但金额相差逾百亿元人民币。
高强称,“我注意到最近两天媒体有些报道,说财政部提出的二00八年预算执行数有些项目和二00九年所列的二00八年的执行数有差距,具体地讲,在医疗卫生这个项目中数字差了一百零三亿。”
“我认真地核对了一下,二00八和二00九两年列的预算表中,执行总数是一致的,有些项目有些区别,主要原因在于,财政部对二00九年的预算科目的口径作了调整。”高强说,“比如说,二00八年的预算执行数中就在医疗卫生这个项目中,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的经费是列在一般公共支出中,而二00九年这项支出改列到医疗卫生支出中,它的基本依据是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的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划归由卫生部领导。”
高强说,所以,在二00九年的预算表中所列二00八年的预算执行数就把原来列在一般公共支出中的这项经费改列到医疗卫生支出中,因此,两个数字有区别。高强表示,“这说明我们的工作还不够细致,我们在今后的监督工作中应该进一步加强这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