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纪委在石家庄市先期对共青团石家庄市委原副书记王亚丽采取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案件调查的基础上,对该案和涉及的有关责任人员作了进一步调查。
近日,省纪委与石家庄市委、市纪委及有关部门,对该案及部分违纪违法人员作出处理。经查,王亚丽档案中的姓名、出生日期、父母身份、入党等基本情况虚假,录干违反规定,恶意向组织隐瞒虚假情况,并采取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2009年5月27日石家庄市委已决定免去王亚丽共青团石家庄市委副书记职务)。
经研究决定,对王亚丽的党员身份不予承认,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给予时任石家庄市文化局人事处处长杨路群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给予时任石家庄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耿震环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杨路群、耿震环因涉嫌犯罪已被移送司法机关;给予时任西柏坡纪念馆馆长赵贵世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给予时任石家庄市委副书记张振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时任鹿泉市委书记张国亮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时任石家庄市委宣传部部长栗建华、时任石家庄市委宣传部干部处处长柳泽启、时任鹿泉市委组织部长张志敏、时任鹿泉市委组织部干部科科长房建文、时任鹿泉市委组织部干部科干部付志勇党内警告处分。
对此案涉及的其他人员,目前仍在调查中,待问题查清后再行处理。
省纪委指出,王亚丽采取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是一起严重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案件,影响恶劣,教训深刻。各级党委、纪委和组织人事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检查,对采取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的,一经查实,必须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严禁为他人提拔调动说情打招呼。从事组织人事工作的人员要尽职尽责,严格按照程序和规定履行职责。对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要坚决予以查处。各级各部门要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为契机,健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行为,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切实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