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房地产调控政策实施已一月有余,众多消息纷扰迷眼,有说调控已经有明显成效的消息,也有楼盘逆市涨价的消息。这些互相矛盾的信息不但让整个楼市走向仍处“混沌期”,也让公众对楼市的认识进入了“混沌期”。新华社昨天发文,担忧“调控成效不容乐观”。
新华社文章中提出一个现象:地方调控细则越来越“柔性”。4月中旬出台的“国十条”,凸现了中央政府抑制楼市投资投机、加强监管、增加供应、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决心。然而,缘何至今楼市依然走势难辨?分析人士认为,除资金无忧的房企降价促销的内生动力依然不足外,另有一个原因就是:一些地方调控政策力度远远低于预期。信号不一,“看空”和“看涨”的博弈自然就要继续。
文章列举的大城市调控细则“时间表”值得琢磨:北京4月30日发布的调控细则明确要求“暂停购买三套房贷款”,措词严厉,似乎更甚于“国十条”;而入5月后,各地方细则陆续发布,调子明显趋向“温和”。
——深圳5月6日发布细则,直接针对炒家。西安在同日公布的通知中,没有强调对投机购房的打压,而是着眼调控供给,稳字当头。
——浙江在5月19日“亮剑”,对首次购房给予公积金贷款优先保障,同时要求研究实行特定的限购政策,可谓“有保有压”,理性但相对温和。
——广州在5月21日亮明“底牌”,24条措施,重在加大土地和保障房供应、加强市场监管等,但不涉及抑制需求。
——重庆在5月21日公布了十条细则,鼓励首次购房,强调差别化引导,意在楼市平稳健康,严厉程度低于先前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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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看来,尽管已出台的地方版楼市调控细则均在中央调控的大框架内,一些地方政策刚性不足,余地充分。
文章还列举杭州“千万级豪宅”“绿城·蓝色钱江”部分公寓24日再次以6.2万元每平方米的价格开盘的例子,认为随着调控的深入,楼市“降温”迹象已然显现,但部分地区似乎仍有一些“热点”。而中国指数研究院的监测数据更是显示,4月下旬以来,国内不少城市新建商品住宅成交面积逐周下跌,但房价却现高位盘整态势,甚至不乏逆市上涨的情况。
文章就此得出结论说,虽然“新政策”已实施一月有余,但楼市的调控远未到位。以房价来说,且不说不少城市房价未见明显松动甚至时有上涨,即使个别地区出现3%、5%的回落,也只是阶段性变动而已。
文章最后援引业内人士的话指出,抑制投资投机性需求、遏制房价快速上涨等做“减法”的措施应坚决执行下去,尤其是要防止部分政策后继乏力甚至走样变形;同时,严格落实增加商品房供应、加快推进保障房建设等做“加法”的手段,并要加快研究制定引导个人合理住房消费和调节个人房产收益的税收政策。
本报综合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