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7月21日消息(记者 冯雅)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8时43分报道,近几年,中国房地产市场火红一片,各地房价日新月异,一些地方甚至出现一天一个价。这种情况,对于房产投资者来说那无疑是兴奋剂,但对于想做房奴的人们来说,那可是雪上加霜。随着今年有关部门接连发布房产新政,对过快上涨的房价进行调控,房地产市场已经趋于理性,但仍不乏“居者有其屋”、“房价总是只上涨”、“期待政府把房价大幅度降下来”的声音……对此,国家统计局前局长李德水昨天表示,这些都是当前房地产市场的几个认识误区,需要解决。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第13期“经济每月谈”昨天(20日)邀请了5位经济学家分析当前中国经济的整体形势。李德水对房地产市场的看法显然是众多媒体记者最感兴趣的内容。2000多年前的孟子在《梁惠王章句上》里曾说“居者有其屋”!新加坡在1959年将解决住房问题作为一项基本国策,也提出了这个口号。但李德水表示,中国要实现居者有其屋,实在是为时尚早,现在还只能是“住有所居”:
“党的十七大提出‘住有所居’,也就是说要让每一个人都能有房子住,而不是居者有其屋,就是说并非强调每个人都要拥有自己所有权的住房。美国1974年8月制定了住宅与社区发展法案,提出在社区多盖房子卖给低收入的人。直到泡沫破灭之前,这个比例才提高到68%。却付出了极其沉重的代价。我国人均GDP是美国的四分之一,要实现居者有其屋,人人都要拥有所有权的住房,实在是为时尚早。”
不论是“住有所居”,还是“居者有其屋”,其实在老百姓看来,最让他们痛苦和纠结的是:房价总是只上涨,不下降,自己永远买不起房。李德水认为,这显然也是一个认识误区。首先,如果某种商品价格高于它的实际价值,就会产生泡沫,泡沫吹的越大,破灭时损失就越惨重。其次,房地产市场的核心问题是社会问题,不是经济问题,甚至是一个建设什么样社会的问题。
“发展房地产市场的根本目的是解决广大居民的居住问题,而不应该推行把房地产作为投资型为主的发展模式,房地产的恶性市场化必成为引发更多社会矛盾的根源,但同时也不能完全排斥投资行为,如果没有投资行为,也就没有什么房地产市场可言了,关键是要把握好度。在这个方面要实行制度化,甚至要有相应的法律保障。”
既然中国的房价不会只上涨,不下降,那什么时候下降?又能降多少呢?现在有很多观望者在等着房价下跌。但李德水对此表示,期待着政府把房价大幅度降下来,这种想法也是有偏颇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和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从这两个《通知》的标题上就鲜明地指出,首先是要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通知》明确指出,要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而并没有要求房价必须大幅度下降。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主要是从宏观上把握大局,从政策上加以引导,政府从来没有对房地产市场具体定价的职能。”
李德水更表示,政府根本不存在要打压房地产市场发展的意思。日本、美国都在房地产问题栽了大跟头,有过惨痛的教训,中国绝对不可以重蹈覆辙。对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政策绝不能半途而废。
“现在市场上有着某种等待观望的心理,时而还有改变《通知》精神的传闻,寄希望于出现强劲的暖流,等待时机再猛炒一把。这种现象直接影响了股市的波动,我认为这种想法是很不现实的,如果房价上涨过块的势头不能得到有效遏制,房地产市场的泡沫仍然膨胀下去,一旦破裂,必然对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巨大的破坏性。所以,必须坚持正确的调控方向,不动摇,对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政策绝不能半途而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