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十分关心和高度重视深圳经济特区的改革发展。自从到中央工作后,胡锦涛同志曾经三次亲临深圳视察指导工作,提出了十分重要的指导意见。”
在深圳经济特区成立三十周年之际,中央文献研究室第五编研部研究员张贺福在接受《瞭望》新闻周刊采访时回顾说,第一次是1994年11月,在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关键时期;第二次是1999年6月底,受中央委托、专程赴港出席香港回归祖国纪念碑揭幕仪式时在深圳停留;第三次是2003年4月,在十六届三中全会召开前,也是我国抗击“非典”最严峻的时刻。
他介绍说,胡锦涛同志对深圳的改革发展寄予厚望,要求包括深圳在内的经济特区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协调发展,更好地发挥改革开放的“窗口”作用、“试验区”作用和“排头兵”作用,在制度创新和对外开放等方面走在前面,努力当好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排头兵,为全国提供更多的有益经验。
1994年,初临特区
1994年11月9日至16日,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书记处书记的胡锦涛同志先后到汕头、潮州、深圳、珠海等地进行考察,并专门听取了汕头、深圳、珠海三个经济特区的工作汇报。
谈到这次考察,张贺福介绍说,胡锦涛同志在考察期间发表的讲话,立意高远,既对经济特区成立以来取得的重大成就进行了充分肯定,对经济特区是个重要鼓励,也对经济特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局中的地位作了精辟阐述;既对经济特区如何增创发展的新优势提出了具体要求,也对经济特区的各级党组织和干部提出了新的要求,是一篇内容全面、指导意义很强的重要讲话。
关于经济特区各项事业的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胡锦涛同志指出,经济特区所走的道路,是一条成功之路、希望之路。经济特区发展变化的实践充分证明,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关于创建经济特区的决策,是英明的、正确的。
关于经济特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局中的地位,胡锦涛同志指出,兴办经济特区是邓小平同志为推进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作出的一项具有全局意义和长远意义的战略决策,也是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过程中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政策。他特别强调,在新的形势下,经济特区的地位和作用不仅没有改变,而且将在实践中进一步显示出它的重要地位,发挥出更大的作用。他要求经济特区更加自觉地担负起时代赋予的历史使命,增强光荣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再接再厉,继续沿着这条道路坚定不移地走下去,努力增创特区发展新优势,再创特区建设新局面,把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经济特区建设得更快更好。
关于经济特区如何增创发展的新优势,胡锦涛同志提出了四个方面的明确要求。一是经济特区要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上继续当好排头兵,加大深化改革的力度,加快全面改革的步伐。二是要把对内改革和对外开放更好地结合起来,在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实现同国际市场顺利接轨方面取得新进展、新突破。三是要从实际出发,抓紧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资金技术密集型产业,依托优势产业和拳头产品,组建跨地区、跨行业的大型企业集团,增强竞争能力,提高特区经济的总体水平、运行质量和经济效益。四是要坚持按照党的基本路线的要求,时刻把握全党工作大局,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三者的关系,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持之以恒地搞好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要把经济特区建设得更好,关键在经济特区的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对此,胡锦涛同志要求经济特区的各级党组织要更加坚强有力,特区的党员、干部应当具有特殊的素质和品格,成为特别能战斗的队伍。他特别要求经济特区不仅要创造出色的物质文明成果,而且要创造出色的精神文明成果,不仅要继续提供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经验,而且要造就大批各类优秀人才,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张贺福分析,胡锦涛同志的这些重要论述,充分体现了他对经济特区建设的关心、支持。特别是他在讲话中提出的关于兴办经济特区重要意义的判断,关于新的形势下深圳经济特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中的地位和作用的分析,关于把经济特区的发展成就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联系在一起并称经济特区所走的路是成功之路、希望之路的表述,关于按照增创新优势的要求深化改革开放、推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论断,关于经济特区党的建设特殊要求的重要指示,等等,包含着他对进一步搞好经济特区的深刻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