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上午,广东省纪委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9·21”信宜紫金矿业有限公司银岩锡矿高旗岭尾矿库发生溃坝,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调查处理情况。
9月21日,受台风“凡亚比”带来的罕见特大暴雨影响,茂名市信宜紫金矿业有限公司银岩锡矿高旗岭尾矿库发生溃坝事件,共造成22人死亡,房屋全倒户523户。事发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由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朱明国担任组长的调查处理领导小组。调查报告认定,溃坝事件是一起由特大自然灾害引发和有关涉事单位违法违规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暴露出有关企业单位违法违规建设生产、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相关政府及职能部门监管不到位以及少数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等问题。
经查,信宜紫金公司违法违规建设尾矿库、擅自违规进行尾矿库重大设计变更、长期违法违规生产、安全生产管理混乱、各项安全措施不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对事件发生负有主要责任。
省纪委在通报中指出,有关政府和职能部门对事件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省安全监管局有关部门组织竣工验收审查履职不到位,省、市、县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信宜紫金公司未取得尾矿库安全生产许可证便非法生产、非法排放尾矿砂等行为监管、打击不力。原省经贸委(现省经信委)有关部门未按规定程序核准项目,未征求公众意见,对项目后续监管不到位。信宜市国土资源局违法批地、监管不力,瞒报信宜紫金公司违法用地。省、市、县各级环保部门有关人员日常监管不到位。地方政府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信宜紫金公司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信宜市政府履职不到位,监管不力。
针对有关单位和部门的责任问题,经省委、省政府同意,依法依规对36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5人,其中机关工作人员4人,包括信宜市安全监管局局长庄达耀,信宜国土资源局局长温平生,钱排镇镇委书记、原镇长李平,信宜市国土资源局主任科员、原局长叶瑞昌,4人并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有关涉事企业单位人员11人,包括信宜紫金公司总经理王辉、副总经理陈喜有、原总工程师夏倩、原副总经理李永信、总经理助理兼办公室主任邓炳焜、安全环保经理王建华、保障部经理蔡剑平、保障部环保车间副主任赵国辉、财务部经理游明祥等9人,分别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和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等,设计单位中国瑞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李斌、监理单位长春黄金设计院工程建设监理部张立鹏等2人,涉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同时,严肃追究21名政府及监管部门人员的纪律责任,其中厅级干部4人,处级干部8人,科级干部7人,股级干部2人。
省纪委在通报中还指出,已责成当地政府依法依规向信宜紫金公司提出索赔,切实维护灾区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