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17许,泰安市公安局就1·4枪击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两名犯罪嫌疑人的相关情况。
嫌犯之一刘鲁民,男,汉族,52岁。原籍山东省新泰市楼德镇,户籍所在地山东德州市德城区,无业。2008年8月曾因盗窃被济南市公安局治安拘留五天。该犯已在1月4日公安机关围捕中自杀身亡。
另一嫌犯刘建军,系刘鲁民之弟,男,汉族,50岁。户籍所在地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无业。该犯自1985年至2000年曾因故意伤害罪、盗窃罪两次被判刑。2000年4月被法院裁定假释。该犯在1月4日公安机关围捕中被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