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1月6日电(记者 仇逸)记者从上海市教委获悉,上海通过优先安排进入公办学校就读、政府向民办学校购买学位等方式,实现了47万余名农民工同住子女全部享受免费义务教育。
上海市教委5日召开的农民工同住子女三年行动计划总结会议上透露,近年来在上海接受义务教育的农民工同住子女不断增加,2007年上海义务教育阶段农民工同住子女共约38万人,至2010年秋季开学,共有47.05万名农民工同住子女在沪接受义务教育。
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同住子女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上海市教委2008年起启动了农民工同住子女义务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上海农民工同住子女80%以上集中在城郊接合部和郊区集镇,这些地区又面临本地农民向城镇集中、中心城区人口导入的压力。为此,上海加强郊区公建配套学校的建设管理,2008年至2010年在郊区共投入资金103.79亿元,建设中小学和幼儿园363所;其中,义务教育学校144所,提供约15万个义务教育学位。上海还简化入学条件、放宽班额吸纳农民工同住子女进入公办学校就读等。目前,33.60万余名在沪农民工同住子女在上海市公办学校就读,占总数的71.41%;上海将进一步扩大公办学校接收农民工同住子女的比例,并组织开展符合农民工同住子女实际的教育教学方法研究。
上海还创新管理机制,将农民工子女学校纳入民办教育管理,整体提升农民工子女学校的水平,由政府出资购买约12万个免费义务教育学位。近年来,上海关闭存在安全隐患、办学条件不合格的农民工子女学校100所,并为民办农民工子女学校制定办学标准,全市共审批设立162所以招收农民工同住子女为主的民办小学。上海市政府和区县政府给予办学设施改造经费,并根据学生招生人数给予基本成本补贴。2008年至2010年,上海市、区财政共投入10亿多元;2010年,各区县共投入资金2375万元,为这些学校进一步配备标准图书室,增配体育运动器材等。
除了义务教育,上海中职教育逐步开放招收农民工同住子女,2010年招收人数升至4200余人。招生学校和招生专业数也不断扩大,招生学校已达到50所,招生专业202个。凡进入中职校的农民工同住子女均享受上海本市中职校学生的资助政策,免学杂费、补助生活费。目前,上海正在积极探索实施农民工同住子女完成中职后继续就读高职的办法。
为适应农民工同住子女学前教育和看护的需求,上海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招收农民工同住子女的民办三级幼儿园,同时以街镇为单位,鼓励农民工集聚的村镇或大量招收农民工的大中型企业提供园舍资源,设立学前农民工同住子女看护点,逐步实现全市常住适龄幼儿学前教育和看护的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