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8月10日,从白龙江南岸的高处拍摄的甘肃舟曲灾区全景。中新社发 廖攀 摄
中新网1月14日电 据民政部网站消息,2010年中国各类自然灾害共造成4.3亿人次受灾,因灾死亡失踪7844人,因灾直接经济损失5339.9亿元。
近日,民政部会同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统计局、林业局、地震局、气象局、保监会、海洋局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等部门对2010年全国自然灾害损失情况进行了全面会商和核定。
经核定,2010年全国各类自然灾害共造成4.3亿人次受灾,因灾死亡失踪7844人,紧急转移安置1858.4万人次;农作物受灾面积3742.6万公顷,其中绝收面积486.3万公顷;倒塌房屋273.3万间,损坏房屋670.1万间;因灾直接经济损失5339.9亿元。综合判断,2010年是近20年来仅次于2008年的第二个重灾年份,其中青海、甘肃、云南、四川、陕西、吉林、新疆、江西、湖南、贵州等省(自治区)灾情较为严重。
据了解,2010年,中国自然灾害主要有以下特点: 灾害频繁,重大自然灾害连发;灾害种类多,极端天气事件频发;洪水、旱灾、地震和地质灾害影响突出;点多面广,重复受灾区域大;人员伤亡多,灾害损失重;城市受灾严重,经济社会影响程度深;贫困地区受灾面广,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难度大;居民住房和公共设施大量损毁,安置重建任务繁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