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央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56个中央部门认真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积极制定措施予以整改。有20个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对整改工作作出指示,要求限期整改、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有19个部门专门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7个部门成立了部门相关负责同志牵头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或审计发现问题专门调查组;有25个部门制定和完善了69项有关预算及财务管理的规定。有的部门还结合自身业务及管理特点,以整改为契机,加大了内部管理和治理力度,如交通运输部开展了部属单位和部管社团“小金库”治理“回头看、挖死角”以及财经纪律教育活动,要求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遵守国家财经纪律承诺书》;广电总局成立了分管副局长任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了为期两年的直属事业单位所办企业清理规范专项工作;银监会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纳入了对银监局的政务考核范围。截至2010年底,这次中央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管理不规范和违法违规问题,已有50.26亿元得到整改(占92.15%);其余问题也都制定了措施,正在整改落实中。
(一)关于预算执行还不完全到位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采取措施,努力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格预算执行和管理。
(二)关于预算管理还不够严格和规范的问题。一是对16个部门存在以拨代支的问题,相关部门通过加快项目执行进度、收回资金余额、调整会计账目等方式,全部整改完毕。二是对19个部门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的问题,相关部门通过清理有关采购项目和资金、健全和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加强预算和采购活动管理等方式,全部整改完毕。三是对23家受托代征单位未按规定征收或上缴港口建设费的问题,已征收的12.85亿元中有4.14亿元已清缴入库,其余部分也制定了缴款计划;对未征收的38亿元,国务院法制办、交通运输部、财政部正在研究完善港口建设费征收使用管理政策。
(三)关于一些部门及所属单位违反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一是对挤占挪用财政资金和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的问题,相关部门通过归还原资金渠道、调整会计账目、停止发放并收回违规发放的津贴补贴等方式整改10.26亿元(占93.70%),其余问题正在整改中。二是对多申领财政资金或瞒报收入和资产等问题,相关部门通过收回结余资金、将收入和资产纳入法定账册核算、调整会计账目等方式整改5.46亿元(占87.92%),其余问题正在整改中。三是对违规收费及未按规定征缴非税收入等问题,相关部门通过停止和退还违规收费、收归部门或上缴中央财政、调整会计账目等方式整改13.88亿元(占85.36%),其余正在采取补办审批手续、催缴收费收入等方式予以整改。四是对接受和使用虚假发票列支的问题,相关部门通过收回违规报销资金、更换为真实发票等方式整改9737万元(占68.31%);已将其余4503万元假发票问题移送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作进一步查处。
(四)关于部门决算(草案)编报不够准确的问题。相关部门已商财政部进行纠正和调整18.19亿元(占72.15%),其余问题正在整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