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资源环境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指出的问题,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等部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财综〔2009〕74号),各地出台20项规范土地出让、登记、规划、责任追究等制度,完善46项进一步加强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的制度,颁布和制定9项节能减排相关管理制度。截至2010年底,已收回未批先用、违规出让的土地或补办用地审批手续8.17万亩,没收、拆除非法建(构)筑物33.65万平方米;补征土地出让及开发整理等资金271.38亿元,并将23.44亿元土地专项资金纳入预算管理;收回、归还和拨付节能减排资金12.26亿元;给予98名责任人员党纪政纪处分。
七、金融机构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截至2010年底,中国农业银行已全部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处理责任人员336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大部分问题已整改,其他个别问题正在通过落实有效资产保全等措施逐步解决,处理责任人员512人次,还有48人被采取司法措施;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全部整改了审计发现的问题,并制定和完善了82项制度;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制定了调整和优化信贷结构的措施,在积极贯彻落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各项战略部署的同时,提高自身效益,降低信贷风险。
八、企业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0户中央企业都成立了以集团“一把手”或分管党组成员为组长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有关责任单位积极采取措施,认真整改,并健全完善制度538项,对112名责任人员进行了处理处罚。目前,资产负债损益不实的问题已全部纠正;对违规决策造成损失和潜在损失的问题,相关企业通过收回借款本金、监控担保企业贷款资金使用情况、补办相关审批手续和生产许可证等措施,一定程度上化解了损失风险。
九、加强财政管理意见的落实情况
对审计提出的4条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有关部门认真研究落实,进一步完善了相关政策制度。
(一)关于“进一步健全政府预算体系,逐步将政府全部收支纳入预算管理范围”的意见。财政部制定了以下措施:一是将认真研究细化一般预算,今后报送全国人大审查和批准的预算草案,本级政府公共预算一般收支编列到款,重点支出编列到项。二是将进一步细化政府性基金预算,全面细化和完善基金收支科目设置,在编制201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时,将细化预算编制内容,减少代编规模,提高基金预算年初到位率,未按规定细化编制预算的,不能作为预算执行指标拨付资金。三是将积极推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完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工作,包括提高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加快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报送时间、扩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报范围、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管理、增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透明度等。四是将逐步把地方政府债务收支纳入预算管理,清晰反映债务收入和支出。
(二)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健全事权与财力相匹配的财政体制”的意见。财政部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继续研究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配合主体功能区规划,进一步加大中央对地方均衡性转移支付规模,扩大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范围,提高基层基本财力保障水平,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二是将逐步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中央财政在继续保留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奖励和补助资金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继续推进省直管县财政改革,到2012年底前,力争全国除民族自治地区以外全面推进省直管县财政改革。三是将进一步完善基本支出定员定额标准体系,加强部门综合预算管理,推动预算编制和执行、预算管理和资产管理的有效衔接,强化部门结转和结余资金的统筹管理,积极推动项目支出预算滚动管理。四是将进一步做好转移支付指标提前通知工作,促进中央转移支付分配与地方政府预算编制相衔接,督促不断提高地方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关于“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整合财政资源,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意见。财政部制定了以下措施:一是清理整合专项转移支付,将在征求相关资金管理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对到期项目、一次性项目以及根据形势不需要设立的项目予以取消,对使用方向一致、可以进行归并的项目予以整合,对符合形势需要的项目继续予以保留。二是规范专项转移支付配套,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并规范配套政策出台程序,将地方配套的总体负担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四)关于“进一步强化对地方财政的管理,健全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防范财政潜在风险”的意见。财政部正在按照国务院要求,细化工作措施,完善相关政策,并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建立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防范财政金融风险的长效机制,逐步建立地方政府债务规模管理和风险预警机制,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