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明确,要严格运输监管措施,凡运输烟火药和含药的烟花爆竹半成品,跨省运输黑火药、引火线,运输本行政区域内禁止个人燃放的小礼花类、摩擦类、烟雾类和内筒型组合烟花等产品以及使用非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运输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一律不得开具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
通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加强对群众燃放烟花爆竹活动的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对在禁止燃放时间、地点或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要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自去年12月中旬公安部治安管理局部署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整治行动以来,各地公安机关会同安全监管、质检、工商、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抓事故预防,抓隐患排查,抓主体责任落实,抓违法行为查处,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和排查整治。据不完全统计,行动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共查没收缴非法烟花爆竹35万余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