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合肥2月12日电(记者 朱青)记者从安徽省民政厅了解到,2011年安徽省将逐步在全省各地救助管理机构为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妇女提供庇护场所,为救助对象提供临时居住地和生活必需品,为她们撑起一把“保护伞”。
安徽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有关负责人韩成武介绍说,为了让收到家庭暴力侵害的妇女有临时生活的场所,安徽省将先在社会救助站条件较好的地市为这些妇女提供庇护场所。
“地方妇联和公安机关在接到报警和求助之后可以将这些受家庭暴力的妇女送到救助站来,救助站会为她们提供居住的房间、食物等必需品。”韩成武说。
韩成武介绍,目前安徽各地的救助机构仍以流浪者和未成年人的保护救助工作为主,硬件设施还有待继续建设,但2011年开始将逐步发展对受家庭暴力妇女的庇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