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工作取得突破,工资水平逐步提高
到2010年末,全国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7%。2005年底参加工伤、医疗保险的农民工人数分别为1252万人、489万人,2006年底参加养老保险的农民工人数为1417万人。
到2010年底,农民工参加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各项保险人数分别达3284万人、4583万人、6329万人、1990万人。《社会保险法》的颁布实施,进一步为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提供了法律保障。
针对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我国推动各地在建筑业建立工资保证金,在工资拖欠多发地建立政府欠薪应急周转金,一级建筑承包企业解决分包企业欠薪制度、行政司法联动打击欠薪逃匿制度、地方政府负总责制度“两金三制”,从制度建设上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同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连续五年在第四季度集中开展农民工工资清欠专项行动,努力做到元旦、春节期间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劳动争议案件在春节前基本办结,因拖欠工资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基本控制。
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总结推广河北、天津、湖北等地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上取得的新经验,特别是河北省邢台市推行建筑领域农民工实名制“一卡通”的有效做法。指导各地调整最低工资标准,2010年平均增长幅度达24%。2010年,农民工月均收入达到1690元,比2005年的875元增长近一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