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1日,“2·11”案件的部分相关责任人已经陆续被依法处理。
这起案件暴露出当地财政管理方式存在怎样的漏洞,又是什么导致了财政资金被轻易转移套取?
鄱阳县财政资金专户未按规定集中管理
2月21日,江西省农村信用联社作出决定: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鄱阳县联社党委书记、理事长吴智敏,党委委员、副主任王正灿,党委委员、副主任叶志军,党委委员、监事长章芳,正科级稽核员、原监事长张文光5人给予免职处理。
“鄱阳县财政局‘2·11案件’的发生,反映了少数基层农村信用社内部管理制度存在漏洞、监督制约形同虚设、员工法制观念淡薄、合规操作和风险防范意识差等问题。”江西省农村信用联社负责人表示,全省农村信用社将吸取教训,切实加强系统风险合规管理,堵塞风险漏洞。
记者了解到,早在2006年,财政部就对财政系统“专户过多、重复设置、管理分散”的问题进行过集中整顿,并发出相关通知,明确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内部协调,尽快将各类财政资金专户统一归口到同级财政国库部门管理,逐步实现财政资金专户的“集中管理、分账核算、统一调度”。
江西省财政厅也于同年6月20日发出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加强财政资金专户的国库统一集中管理,尚未实行集中管理的地方要尽快办理账户移交手续。
那么,从财政部到江西省财政厅的工作安排,在鄱阳县财政局是否得到落实了呢?
2月21日,记者从鄱阳县财政局了解到,鄱阳县财政局曾经下发过《关于印发〈鄱阳县财政资金专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各有关股室应于2011年2月 日前(文件中日期处为空白——编者注),将分管的财政专项资金专户移交财政局国库股,由国库股实行集中管理。为保证财政资金专户移交顺利进行,各有关股室应及时将账户变更情况通知相关业务单位,做好移交各项准备工作。县财政监督局负责对财政专户移接情况进行全程监督。落款时间为2010年2月16日。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告诉记者,“鄱阳县财政局对这一工作分步开展,而且没有实行集中管理,所以才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他认为,如果已经实行了集中管理,对此类事件的制约肯定会大大加强。
“封闭式”财政管理体制下,监督形同虚设
“鄱阳‘2·11’案从侧面反映出财政资金亟待阳光照耀,公开是最有效的监管方式”,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认为,鄱阳县在财政资金使用、监管方面有缺漏,内部监控程序有问题,管理混乱、水平比较低。
刘尚希介绍说,财政部对于财政专户资金专门发文进行规范,从目前披露的案情看,当地根本未将财政专户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实行按照指标、计划、支付、清算的标准流程,由财政国库管理部门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所纳入资金通过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到受款人或单位。而李华波5年作案未露马脚,恰恰反映出地方财政对上级拨付的专项资金在使用上存在漏洞。
刘尚希认为,涉案金额如此之大,竟然很轻易地被人套取转移,说白了,并非是假公章有多大能耐,而是若干管理环节的混乱、水平低下,监管形同虚设所致。
一位长期在财政部门工作的官员也分析认为,单单一个假公章,绝对不可能在长达4年的时间内套取近亿财政资金,而各级部门和金融机构毫无察觉,一些关键环节在财政局和农信社两个部门内部封闭运行,从而使“基本建设专户资金”的拨付、使用,完全可能成为缺乏任何外部监督的“暗箱操作”。在这种“封闭式”财政管理体制之下,对财政资金的监督形同虚设。
据悉,近日财政部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基层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的意见》,要求基层政府加大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力度,特别要重点公开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支出以及“三农”等方面的财政专项支出。今后,财政支出预算公开还需要在横向和纵向两个层面深入推进,最终做到各级财政的所有财政支出预算都向社会全面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