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去生活所迫,一些父母无视孩子成长、将其当做赚钱工具的社会现象令人深思——
乞讨儿童权益该如何保障?
“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行动在全国网友和媒体的关注下如火如荼地展开后,随着警方的介入和调查,发现街头的乞讨儿童中被拐卖并组织乞讨的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还有相当一部分的乞讨儿童,则是在亲人的带领下在街头行乞。这一部分乞讨儿童的合法权益,又该如何保障——
儿童乞讨:
多由父母亲人带领
2月10日,一位一直关注本报微博的网友报料,张掖路步行街有一名男子带着双胞胎女儿在乞讨。本报记者随后赶到张掖路新世界百货门前看到,乞讨男子利用一台便携式的音响,正在新世界商城楼下演唱乞讨,面前白纸上写着自己的妻子因为身患脑出血,正在白银市人民医院接受治疗,生命危在旦夕,而手术费还差3000元没有凑齐,无奈只好带着2个年仅4岁的双胞胎姐妹来兰乞讨,以期为妻子凑足手术费。
为了核实乞讨男子的身份,并且确认双胞胎姐妹和男子是否是亲属关系,本报记者联系到了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由张掖路派出所民警对男子的身份进行了核实,后确认该男子来自贵州省,双胞胎姐妹确系其女儿。但随后记者在白银市各大医院没有查到该男子所说的女患者。
无独有偶,2月11日,另有一位网友在本报微博上发了一张来自武威街头一对乞讨母子的照片。本报记者按照网友提供的线索找到了乞讨的小女孩,并在凉州区公安民警的帮助下核实了乞讨女孩的身份:女孩名叫崔凤凤(音),平时由母亲带领乞讨。崔凤凤的父亲几年前不幸因车祸身亡,母亲也疾病缠身,曾两次做手术开刀,因无法下地干活,只好带着她和弟弟出来乞讨。
对于这些由自己的亲人带领乞讨的儿童,其真实身份虽然可以得到民警的核实,但乞讨的原因是否真如他们所说的那样,为生活所迫,却需要更进一步的调查核实。
专家看法:
孩子被当做赚钱工具
被拐卖的儿童上街乞讨,沦为不法分子赚钱的工具,这令人痛心。但被亲人携带上街乞讨的儿童,命运也不比被拐儿童好上多少。对类似的社会现象,兰州大学哲学社会学院王教授有着自己的看法。
王教授说,以乞讨为生的生存方式自古就有,所谓的“丐帮”并非只是出自于武侠小说的杜撰。原先的乞丐,大多数都是没有能力获取生存资料的老弱病残,也有一部分是因为天灾人祸导致生活紧张,不得已而为之。但是,现在的乞丐已然成为一种职业,被当成了一种没有生产成本的谋生手段,所以也就不奇怪有乞丐村、乞丐家族、乞丐团体的出现了。据兰州市相关部门统计,2010年一年,兰州市救助管理站帮助过541名流浪、乞讨儿童,并将他们一一送回家中,而这些仅仅是乞讨儿童中的一部分。
携带自己的亲生儿女乞讨,有一部分的确是出于生活所迫,但是有的却是家长的投机心理在作祟,因为利用儿童乞讨,更能博得人们的同情,进而获得更大的利润。这些家长无视孩子成长的需要,仅仅把孩子当做赚钱的工具来使用,混淆孩子的荣辱观念,助长“不劳而获”的思想。同时,儿童乞讨现象也牵扯出一个最根本的问题:大多数乞讨儿童都是受到亲人长辈的利用和诱导,并非出于自主自愿,也不是自我意识的独立体现,那么,应当如何保护这些无辜儿童的合法权益,使得他们的尊严和信心不受伤害?专家指出,这才是我们应该思考的根本和焦点。
律师观点:
多管齐下综合治理
就如何保护乞讨儿童的合法权益,记者采访了甘肃锦荣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岳戎。岳律师认为,要保护乞讨儿童的合法权益,应当以顺水治水、多管齐下的思路,采取切实、有效的手段,综合治理。
岳律师说,那些拐卖儿童甚至致残儿童专门从事乞讨行业的犯罪行为,属于刑事打击的范畴,有相对明确的处理界限;对于由亲人带领乞讨的儿童,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或者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有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动的,应当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岳律师认为,目前保护儿童的法制是相对健全的,亟待解决的问题是如何加强执法保护力度,如何在全社会和各部门齐抓共管下从根本上抑制儿童乞讨的现象。
要想从根本上抑制儿童乞讨的现象,首先应该消除其衍生土壤,对乞讨儿童的监护人加强劳动教育,在不影响其基本生活条件的前提下予以经济处罚,比如由相关部门没收利用儿童乞讨所得的利润,增加其违法成本;或者是在不导致被监护人丧失被抚养条件的情况下,对监护人予以行政处罚。其次,应该设立专项的乞讨人员救助基金,创造固定的劳动场所、劳动条件,使其自食其力。对屡教不改,甚至虐待被抚养人的,可以限制、剥夺其抚养权,将孩子交由福利机构重点进行荣辱观重塑教育。
社会反思:
福利体系有待完善
随着“微博打拐”行动的进一步发展,一方面,有更多的网友加入了这项解救被拐乞讨儿童的爱心接力,另一方面,随着“微博打拐”悄然向“微博禁乞”的趋势发展,也有更多理性思考的声音传递了出来。
兰州市救助管理站的统计数据显示,以往被救助的孩子年龄大部分都在10至12岁之间,他们其中的60%都是走失儿童,救助站接收后,想方设法将他们逐一送回家中或者联系到家人来救助站认领。
有网友表示,如果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乞讨儿童的救助制度,“微博+警方”只是治标不治本,在国家儿童福利体系尚不健全的情况下全面禁止街头的乞讨儿童,显然不能真正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对于那些迫于生活而乞讨的儿童,需要民政部门、慈善机构和社会各界的救助,因此相关的福利体系亟需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