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yanling871004 ”则分析说,法院缺乏规范,办事人员缺乏责任心。也有网友表现平静,“昕xin”称,应多包容,法官也是人,不能把所有小错无限放大。
这是继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敖汉旗居民张敏收到当地法院“零点听证”传票之后,又一张引发风波的法院传票。这次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法院回应:
本应“3月”误为“2月”
罗平县人民法院新闻办工作人员朱向荣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称,2月23日,该法院工作人员在网上获知消息后,该法院领导和党组高度重视。经查,这份传票是一位2010年11月份才进入法院工作的“新人”开出的。
朱向荣说,当时情况是,新来的工作人员向马街中心法庭的庭长询问何时开庭,庭长说,安排在2月底开庭。
随后了解到,被告6人中有几位外出打工,庭长决定将开庭日期定在3月30日。但工作人员可能已把“2”月写好,没有改过来,属于其工作失误。
事后,罗平县法院领导立即责成这名工作人员和庭长向被告人道歉。“2月23日,被告人最开始不接受道歉,后来我们又让庭长和开传票的新人专门登门道歉。”其后,该院党组责令庭长和这名工作人员在全院大会上作检讨,并对当事人进行了通报批评。
朱向荣说,“这名工作人员是1986年出生的,经验不足。罗平县法院党组非常重视,敢于承认、面对和查处这个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