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18日电(记者朱立毅)审计署18日发布2011年第8号公告,公布了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2010年跟踪审计结果。审计结果表明,重建资金管理使用和项目建设总体情况较好,审计未发现严重违法违规问题。
2010年6月至10月,审计署对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并从2010年已开工的298项重建项目中,重点抽取学校、医院、农房等99项进行审计,涉及概算总投资76亿多元。
根据财政部和发展改革委的批复,玉树灾后恢复重建资金总规模为316.5亿元,截至2010年10月15日,青海省本级共收到资金183.1亿元。青海省本级已拨付资金75.2亿元。灾后恢复重建已完成工程投资36.2亿元。
审计结果显示,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有序开展;灾区群众得到妥善安置,生活条件逐步改善;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和项目管理水平逐步提高。重建资金管理使用和项目建设总体情况较好,审计未发现严重违法违规问题。
审计结果指出,由于灾后恢复重建涉及面广、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情况复杂,审计也发现资金管理使用和工程质量管理方面存在不规范、不完善的问题。
审计发现,截至2010年10月15日,青海省收到的24.92亿元捐赠资金尚未明确到具体项目。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青海省人民政府已将这笔资金明确到具体项目,正在征求捐赠者的意见。
同时,审计还发现玉树州财政局欠拨玉树应急防洪及供水工程建设资金4286万元;玉树县财政局违规从贷款担保资本金6280万元中提取62.8万元作为贷款担保工作经费;囊谦县财政局在未按规定对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投资完成情况作严格审核的情况下,将7166万元拨付县建设环保局。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相关部门已进行了整改。
此外,由于项目管理机构专业人员缺乏,加之高原严重缺氧等原因,截至2010年10月15日,审计抽查的99项重建项目中,有95项可研报告和初步设计及概算未及时得到批复、施工图未及时审定,影响项目的正常施工。目前,审计抽查发现的95项重建项目可研报告和初步设计及概算未经审查的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