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31日电(记者陈菲)明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规范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4月1日起一批法律法规施行,将对经济社会发展、百姓生活带来深刻影响。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进一步明确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4月1日起施行,该法的出台将进一步明确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合理解决涉外民事争议,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对于婚姻家庭,法律规定:夫妻人身关系,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夫妻财产关系,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对于继承,法律规定: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遗嘱方式,符合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遗嘱行为地法律的,遗嘱均为成立。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遗产管理等事项,适用遗产所在地法律。无人继承遗产的归属,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遗产所在地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