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管理保护工作会议今天在江苏徐州举行。会议期间,民政部部长李立国表示,民政部将以修订《烈士褒扬条例》为契机,施行褒扬金制度和抚恤制度并行原则,通过设立褒扬金、提高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完善定期抚恤金自然增长机制等措施,把烈属抚恤工作做充分。
李立国表示,党和国家历来非常重视烈士褒扬工作。目前,我国烈士褒扬工作政策法规体系逐步健全,烈属保障待遇逐年提高。相比1979年,国家先后20次提高烈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农村烈属从每年72元左右提高到5240元,城镇烈属从每年120元左右提高到8730元。国家还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实施“爱心献功臣”工程,出台《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和《光荣院管理办法》,烈属的生活、住房、医疗保障待遇明显改善。
李立国介绍说,作为负责优抚安置的政府职能部门,民政部将综合运用普惠加优待、保险加补助、抚恤加救助等工作手段,强化政府主体责任,调动社会积极性,构建烈属权益多元化保障模式,尽可能改善烈属医疗、住房条件,保障他们的生活水平与国民经济发展同步提高;不断拓展烈属社会优待内容,在子女教育、就业等方面给予优惠照顾;继续实施“爱心献功臣”工程,动员社会力量为烈属献爱心、办实事、解难题。
中宣部、财政部、解放军总政治部等相关部门派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