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4月6日电(记者 朱立毅 黄勇)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本月初通报了发生在吉林和贵州两起共造成21人死亡、9人受伤的煤矿瓦斯事故。
3月24日,吉林白山市浑江区通沟煤矿发生一起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3人死亡、6人受伤。事发矿属乡镇煤矿,核定生产能力4万吨/年,为低瓦斯矿井。
初步分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矿井局部通风管理混乱,随意开停局扇,造成瓦斯积聚,带电维修开关产生电火花引起瓦斯爆炸。
国务院安委办指出,事故暴露出的主要问题是事发矿未经复产验收擅自恢复生产,3月22日地方有关部门发现违规组织生产后责令其停止生产,但事发矿无视政府监管,继续违法组织生产;违规采用巷道式采煤,以掘代采;工人入井未带自救器;通风瓦斯管理不到位,事故工作面曾出现过2次瓦斯超限,但未采取有效措施治理。
3月28日,贵州六盘水市盘县淤泥乡罗多煤矿发生一起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8人死亡、3人受伤。事发矿属乡镇煤矿,设计生产能力6万吨/年,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初步分析,事发矿未实施区域防突措施,局部防突措施不到位,11007回风上山掘进工作面放炮作业诱发煤与瓦斯突出。
国务院安委办指出,事故暴露出的主要问题是事发矿在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情况下,违法组织生产;事发矿井下掘进工作面无风微风作业,未按规定安装监测监控传感器;部分矿级管理人员没有安全资格证,特殊工种作业人员配备不足。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国务院安委办要求各地进一步增强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突出抓好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工作;切实加强煤矿通风管理;加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力度;严肃查处事故、严格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