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多家超市销售的小麦馒头、玉米面馒头是将白面染色制成的。馒头生产日期标注为进超市的日期,过期馒头被回收后重新销售。每天有3万问题馒头销往联华、华联等30多家超市。(4月13日新华网)
天下熙熙攘攘,诸多利来利往,而这个“利”一旦缺少有效的框束,少数人的“利益”就会成为伤害多数人的“利剑”。我们看到,面对“染色馒头”,其生产工人也是“打死我都不会吃,饿死我都不会吃”。商业伦理的崩塌已经严重到了怎样的一种程度?
应该说,“染色馒头”事件仍备受关注,是必然的。毕竟,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问题涉及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这块石头不落地,势必影响群众正常的生产和生活。
所有食品问题都附有利益鬼魅,“食品成本太高了”,“染色馒头”现身的原始驱动力是生产商对利润最大化的追求。但企业逐利的前提是不违公德、不悖法制,给馒头化妆不是简单的“美容”,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的染色行为,已然在欺诈消费者。对于这样掉到钱眼里的生产商,除了斥骂商业伦理与道理的沦丧,只能是呼吁依法进行严惩。
当然,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让人们意识到,该反思的远远不止是如何培养生产商的道德自觉,抑或法制该如何紧逼生产规范,还该正视监管的乏力。“染色馒头”事件中,我们已然看到超市和职能部门的双双失位。首先,《超市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就要求企业在食品采购、运输、储藏和销售过程中,应避免所有可能危害消费者健康的因素。照此,一个馒头进入超市,超市理当有所把关,尤其是联华、华联这类知名超市,不能供应商给什么就买什么。而超市在很长一段时期内让“染色馒头”大行其道,实在让人怀疑部分超市和供应商存在见不得人之勾当;但不管怎样,这些超市成了销售假货的事实帮凶,理当承担连带责任。
新闻爆出后,上海工商部门表示,从12日起,监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对超市销售的馒头等产品展开专项检查。对此,笔者仍想提醒职能部门,针对食品问题,不能老做事后诸葛亮,别等到地球人都知道有问题时,才弄个运动式执法——专项整治。这里并非说专项整治没有必要,但比专项整治更能治本的是反思现有监管机制的缺漏。
和前不久“瘦肉精”事件中爆出“让养猪户自己取样送检”之尴尬一样,据上海某食品公司负责人称,“馒头一般就是一个月抽查一次。反正抽查归抽查,我们拿到办公室给他们,一般不让他们去车间。”严肃的食品检查手段,竟然能轻易被生产商牵着鼻子走,不能不说一些职能部门的作为意识还不够,存在人浮于事之嫌。很明显,如此送检制度发挥实效的前提是企业诚信。但其中的漏洞也相当明显:哪个企业会傻乎乎地把自己生产的劣质产品送到质检部门?
食品安全的春天在哪里?在监管部门的有所为,在不断加大打击违法力度里!基于此,食品监管检验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不断更新、改革检验标准和检验手段,固不可少,彻底解决这个问题还需要从制度的顶层设计入手。即便不取消送检制度,但也该有更多的配套措施,例如建立和完善一套公民送检制度,即任何公民都有权力对市场上怀疑有质量品质安全问题的食品,送交相关食品检验检疫部门,相关部门不得无理由拒绝,不得收费,根据工作量承诺期限,按送检人要求检验的项目,进行检验,提供检验报告,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此一来将大大打击企业钻制度漏洞的可能性。
邓子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