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长沙4月23日电(记者 陈文广)11357人次涉案,涉案金额高达4亿元。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22日对轰动一时的湘西特大非法集资系列案中“新世纪”案作出一审判决,主犯徐自吉犯集资诈骗罪被判死刑。
“新世纪”案主犯徐自吉系湘西新世纪锰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兼重庆市酉阳县天吉锰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吉首市政协委员,其非法集资额高达人民币40057.91万元,11357人次涉案,他于2008年12月31日被捕。
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至2006年期间,徐自吉先后注册登记成立和实际控制吉首市新世纪锰业有限责任公司、酉阳县天吉锰业有限责任公司、湘西自治州创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000年至2006年,因资金不够,徐自吉开始向他人借款。2006年10月始,为了筹集资金和偿还借款,徐自吉决定以新世纪公司的名义向社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并与出借人签订投资协议,约定借款期限(1个月至6个月不等)、利率(月息5%至8%不等)等内容。
2007年2月5日,徐自吉挂牌成立新世纪公司、天吉公司、创业公司办事处(以下简称办事处),专门用以向社会非法集资。2007年1月至2008年9月,徐自吉虚构事实,以筹集资款扩大生产为名,采取各种手段欺骗集资户;又以购买矿洞、修路建厂等为由进行虚假宣传,增强集资户对他的信任感,以“后集资款偿还前集资款及利息”的方式骗取大量公众资金。案发时,徐自吉尚欠集资人本金25227.53万元。
据了解,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非法集资案涉及大小18个案件,大规模集资始于2002年,至2008年非法集资达到白热化,月利息普遍在8%以上。湘西州非法集资案涉及34万人次、6.2万余集资群众,20家公司涉案,涉及本金总额高达168亿余元。2008年,湘西州的GDP为226.66亿元,这一集资额接近湘西州当年GDP的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