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五,商务部公布一季度我国出口贸易实现3996.4亿美元,同比增长26.5%。在这一可喜的数字背后,隐藏着巨大的海外投资风险,正如近期利比亚战乱导致当地基建投资项目被迫搁浅,参与投资的中资企业将面临巨大的经济损失。
商务部近日就要求继续用好出口信用保险、出口退税、出口信贷等行之有效的配套政策。然而,保险护航出口企业仍严重不足,有关专家呼吁,建立“走出去”的安全保障体系尤为重要,出口企业亟待风险保障。
在利比亚工程受损200亿美元
尽管国内出口企业“走出去”前景被看好,但海外危机四伏令投资风险如影相随。北非和西亚局势持续动荡,出口贸易以及投资项目无不令人担忧。这一局势直接影响中国对当地的投资热情,今年前两月在非洲地区承包工程业务同比减半,其中在利比亚新签合同额同比减少45.3%。利比亚遭空袭以来,中国在当地新建项目和在建项目被战争梦魇所笼罩。
据悉,国内75家企业,包括13家央企在利比亚有投资项目。国资委此前披露消息显示,央企在利比亚的项目全部暂停,这些投资主要集中在基建、电信领域。战争肆虐之下,无法重建的工程损失将陆续浮出水面。
“利比亚政局的动荡确实对中资企业造成了相当大的影响。”3月下旬,在商务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发言人姚坚透露,目前中国在利比亚承包的大型项目一共有50个,涉及合同金额188亿美元(约1200亿元人民币)。在大部分中资企业人员撤出利比亚之后,商务部已经会同相关部门着手评估中资企业在利比亚的损失,妥善处理相关的后续事项。相关专家估计,中资企业在利比亚的损失主要有固定资产、原材料等;难以追回的工程垫付款;撤离人员安置费用;预计200亿美元资金在利比亚“打水漂”。
中国中冶、中国建筑等四大上市央企发布公告,累计停工的合同金额达到410.35亿元。
部分央企在利比亚的损失
中国铁建:在利比亚共有3个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总额42.37亿美元,目前未完成合同额35.51亿美元。
中国建筑:2007年进入利比亚从事工程承包项目,累计合同金额约176亿元,工期40个月,项目已完成工程量近半。
葛洲坝集团:在利比亚承建7300套住房,合同金额55.4亿元,累计完成工程量16.8%。
中国中冶:在利比亚建5000套住宅项目和分包项目水泥厂,2个项目未完成,合同金额约51.31亿元。
央企中还有中国铁道建筑工程总公司、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中国交通建设集团、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等9家企业在利比亚投资。此外,还有华为、华丰、北京宏福等其他中资企业。
保险赔付不足4亿元
在利比亚危机爆发后,专业负责承保对外贸易和对外投资的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保”) 紧急启动专项“理赔绿色通道”。
3月18日, 中国信保向葛洲坝集团、中国建材分别赔款1.62亿元和4815万元。
3月28日,中国信保向北京建工集团、北京宏福建工集团预赔付首笔保险金分别为4631万元和8568万元。北京建工和宏福建工是北京市在利比亚仅有的两家总承包企业,2009年初开工建造15000套居民住房以及必要的配套设施,宏福建工于当年6月、北京建工于当年12月分别对建造项目投信用保险。据悉,北京两家总承包企业最终将获得超过3亿元理赔金。
北京建工与宏福建工在利比亚危机中获得理赔金,得益于2009年北京市政府与中国信保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承保力度和覆盖面,安排理赔绿色通道,实施快速理赔或预赔”正是协议的主要内容之一。
不过,中国企业在利比亚遭受的损失绝非保险赔付所能弥补。
海外投资保额仅占5.68%
与上述几家获得理赔款的企业相比,在利比亚投资的多数中国企业则没有那么幸运。据了解,在75家承建利比亚项目的企业中,只有为数不多的几家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
“仅有的几家公司所投的保险,一般属于商业险,比如工程设备、结算等方面的保险,而并非特别险。”一位知情人士介绍,中国信保针对出口企业推行的特别险的保险责任都对战乱等因素进行承保,如“买方所在国家和地区发生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买方或开证银行无法履行付款义务”,这正是区别于一般商业险的重要特征。
与企业快速扩大的海外投资规模相比,我国海外投资保险的覆盖面仍然较低。2010年,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累计净额约3047.5亿美元,而海外投资保险的承保责任余额为173亿美元,承保占比仅为5.68%。就我国在中东地区投资而言,仅利比亚一国的大型项目投资合同金额就达到188亿美元,而目前中国信保在整个中东地区的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和海外投资保险承保金额仅35亿美元,可见中资企业在利比亚工程的投保额严重不足。
与中长期出口贸易投保不足相比,我国普通商品出口所涉及的短期保险覆盖率明显提高, 2008年覆盖率为6.5%,2009年与2010年的这一数据则为15%和20%。目前,一般贸易的保险覆盖率已接近发达国家。
出口企业投保不足原因
对出口地调查较少,风险认识不足
出口地风险较大,投保费率高
出口额较小,无法单独投保
出口项目属国家支持行业外项目,投保费率高
出口贸易周期短,对出口风险存在侥幸心理
中长期项目不足额投保
不确定因素催生风险意识
利比亚战乱爆发后,关注出口风险的企业开始明显增多。中怡保险经纪北京分公司信用及政治风险部总监王晖表示,近期企业对于政治风险投保业务的咨询量明显上升。这个转变意味着企业开始重视对投资环境的风险评估,并明显刺激了投保需求。
4月1日,埃及苏伊士经贸区的11家中国企业委托建园企业(中非泰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统一投保海外投资保险,成为我国首个集体获得海外投资保险保障的境外合作区。中国信保表示,对合作区项目实施一揽子整体评估,从而简化了投保手续,方便了入园企业,很可能成为未来投保的一种新模式。
中国信保有关负责人介绍,境外经贸合作区所在国大都为发展中国家或欠发达国家,经济环境、基础设施、制度环境、信用环境等都不尽完善,投保海外投资保险正是企业控制海外投资风险、实现长期稳健经营的有效手段。就在埃及苏伊士经贸区集团参保先后,中国中铁、五矿集团与中国信保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此外,中国信保还不断加大对中小贸易企业的承保力度,继去年9月在宁波率先推出“中小企业保单”(鼓励年出口额500万美元以下的中小企业通过联合投保方式参保)之后,近期针对年出口额300万美元以下的中小企业推出“中小企业E计划”,提供单一费率、投保对接海关数据、一次申报、出险直接索赔、风险保障全面,每周7天、每天24小时的网上投保新模式。
专家:“走出去”关注政治风险
商务部表示,在中国企业“走出去”后的诸多风险中,最突出的还是政治风险、法律风险和财务风险。其中,政治风险与东道国的政府政策变化等行为有关,包括征收、国有化、战争以及恐怖活动等政治暴力事件,还表现为政府征收、政府违约和延迟支付等。
对外经贸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博士赛格还认为,长期以来,政治风险导致在国外投资的中国企业遭受了巨大经济损失,成为中国企业走出去的瓶颈。
政治风险防不胜防,但如何防范政治风险逐渐成为出口企业期待解决的难题。中国社科院西亚非洲研究所研究员李智彪提出,这就需要中国企业在进入当地前要充分做好准备工作,了解当地习俗,对员工进行专业培训、系统管理等,并且通过政府引导,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同时加强领事馆同当地政府的沟通,密切关注局势变化,以便做好应对措施。“企业一定要提高风险意识,充分利用信用保险产品来规避海外风险。”
中东局势急剧恶化时,中国信保已迅速启动应急处理机制,调整了有关国家的国别风险等级(即调升国别风险水平),全面评估已承保业务的风险水平并采取相应控制措施,对相关出口企业发出预警信息。据悉,今年年初,中国信保发布《国家风险分析报告》,将国家风险分为1-9级,数字越高意味着风险越大,利比亚在非洲地区风险水平居中,在利比亚出险之后,位于第9级国家阿富汗、布隆迪、乍得、科摩罗等目前的保险费率已经由平均水平的2%上升至4%左右,安哥拉等一些国家已经不予承保。
针对目前利比亚战乱发生,中国信保相关人士提醒,在撤离人员的同时,企业应保存好相关单证,尽可能收集相关证据文件,以保证未来理赔工作的顺利进行。
律师:双边协定是法律武器
通常而言,中资企业在海外投资承包工程,采取合作形式,独资的项目比较少。若发生纠纷解决途径往往是协调、调解和遵从国际约定。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李居迁表示,根据国际法,利比亚局势稳定后,如果没有修改原有法律,这些合同仍然具有法律效力,合同仍可以继续履行。如果合同受阻,无法继续履行,一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从现在的情况看,利比亚这场动乱,虽然现在升级了,但和国内现有的法律没有太大关系,何况中资企业很多项目是住宅、基础工程,无论谁上台,这些项目都需要完工,住宅也总归是由当地人居住的。”这将意味着继续履行合同是中资企业必须采取的主要途径。
在加拿大、中国长期从事法律工作的资深律师辜勤华说,中资企业在海外从事工程过程中,中国政府大多会与当地政府签订投资保障协定,其中相当重要的一部分内容是关于争端解决机制问题的。这个协定如果存在,是中资企业在海外发生纠纷最重要的法律武器。
据悉,此前中国与突尼斯、埃及在解决海外投资纠纷就是很大程度上利用双边协定,保护了中资企业在当地的利益。对于双边协定,对外经贸大学外国直接投资(FDI)研究中心主任卢进勇教授解释,就是投资国和东道国两国政府之间签订相关投资保护协定,海外投资的行为应在已签署双边投资保护协定的国家中运行,当风险发生时,才能要求东道国对损失进行补偿。双边机制下,海外投资保险公司在向被保险企业支付了损害赔偿金之后,可以代替企业向东道国主张赔偿(代位求偿),目前美国和日本早已制定并实施双边“代位求偿”制度。
那么,中国与利比亚是否签有双边协定成为关注的焦点。据悉,目前我国已与130多个国家和地区签订了双边投资保护协定,但不包括利比亚。有关专家分析,如果没有双边协定,中资企业在利比亚的损失只能基于传统的外交保护原则来解决了,而不在法律框架内。
今年年初公布的“十二五”规划纲要中在重申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时就指出,要加快完善对外投资法律法规制度,积极商签投资保护、避免双重征税等多双边协定等。焦剑/制表
保险“关键词”
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保险责任包括商业风险,如买方破产或无力偿付债务、买方拖欠货款等风险,以及政治风险,最高赔偿90%。
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可对海外工程承包项目承保,以及支持银行提供信贷融资,承担保单列明的商业风险和政治风险。
海外投资保险:承担投资所在国的汇兑限制、征收、战争及政治暴乱、政府违约、承租人违约带来的风险,提供补偿损失、融资便利、市场开拓、提升信用等级、风险管理等服务。
出口信用保险费率计算:2008年国家为了支持出口,将出口信用保险的费率明显调低了30%,降至0.45%。不过,这一费率执行的是风险与费率相匹配的原则,每个企业适用的费率要取决于多个因素,如买方所在国风险水平、买方资信等级、货款支付方式(赊销、交单付款还是信用证)等,每一个因素变动都会导致费率调整。(来源:北京商报)
商报记者 崔启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