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4月12日电(记者李京华)宽容、理解、耐心、尊重是她在审判实践中练就的职业品格,她常说:法律是公正和善良的艺术。唯有如此,才能让当事人接近你,与你沟通,接受你的观点。她,就是人民的好法官宋鱼水。
宋鱼水,山东省蓬莱人,1966年2月出生,1989年大学毕业后,进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经济庭工作,1996年考取中国人民大学法律专业在职硕士研究生,先后任书记员、审判员、副庭长,海淀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民五庭庭长。
宋鱼水对人民群众怀有深厚感情,对审判事业有着执著追求,独立办案十余年来,公正高效地审理了各类民商事案件1700余件,其中500余件属于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均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宋鱼水经手的案件,有70%能够以调解方式结案,她认为与判决相比,调解更符合中国国情,更契合中国人“以和为贵”的理念,有利于彻底解决纠纷,取得“双赢”效果。
宋鱼水将学到的知识和先进司法理念与审判实践紧密结合,注重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考虑案件的处理;她始终把维护社会正义、实现公正高效作为自己最大的人生追求;她确立了“准确把握公正尺度,尽量引导当事人用信任的方式解决纠纷”的办案思路;她充分利用司法手段,高效审结案件,最大限度维护企业利益;她创新适用法律,平等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法律与社会行为规范的整体互动,推动企业在法制轨道上健康运行。她司法为民、心系百姓,平等对待每一名当事人,精心审理每一个案件;她立足国情,注重实际,勇立潮头,敢于攻坚,妥善处理法律尚无明文规定的案件,办理“全国首例”;她勤勉正直,廉洁自律,恪守法官职业道德。
在审理案件中她对自己“约法三章”:第一,不轻视小额案件,因为小额案件往往涉及百姓生活;第二,公平对待每一个当事人,本着善良和正义来适用法律;第三,以宽容的态度对待当事人,充分尊重当事人的尊严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