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福州5月9日电(记者 张建忠)5月7日,一名5岁小女孩在福建省福州市一处非机车道上被一辆小轿车撞倒后送医院抢救无效身亡。当地媒体报道称,有目击者称看到轿车驾驶员在下车查看后,又倒车碾过小女孩的后背。这起车辆肇事事件一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福州警方9日晚公布事故调查结果。结果显示经初步调查与鉴定,不存在肇事司机“又倒车碾过小女孩后背”的事实。
当晚福州仓山警方出示了司法鉴定机构对现场痕迹及尸表检验,证实闽A2F209号轿车前保险杆右侧部碰撞到毛某滢后,将其卷入其底盘右前部后,其右前轮挤压在毛某滢身体上,轮胎上遗留有一处新鲜的血迹,肇事车辆准备将毛某滢送往医院过程,往前方行驶过程中在现场血迹前方又形成一处轮印血迹。因此,毛某滢尸体上只有一次性挤压痕迹,不存在二次碾压的情况。
由福建中科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该份报告书的结论是,毛某滢因交通事故致颅脑损伤,伴胸、腹腔损伤死亡。
5月7日18时40分许,福州仓山警方接到报警称,在仓山区金山百花洲路北侧建华小区楼下空地一部小轿车碰撞一名小女孩,致小女孩受伤送医院抢救。福州仓山警方初步查明,驾驶员陈某锦驾驶其停在人行道上的车辆发动起步过程中,车辆前方碰撞在建华小区楼下空地玩耍的小女孩毛某滢,致其被挤压到车辆右前轮下方。
警方向小女孩母亲王某钦、目击者黄某铭、陈某等人取证后证实:事发后,离事故现场六、七米远的小女孩母亲立即赶过来,肇事驾驶员陈某锦驾驶也随即下车查看,发现小女孩身体被小车右前轮挤压无法移出。围观群众见此建议倒车,肇事驾驶员又驾车往后倒车80公分左右,由小女孩祖父将小女孩抱出。
其后,肇事驾驶员陈某锦接受小女孩亲属的要求,准备驾车将伤者送医院抢救,他将载有小女孩的车子向前开出,肇事车辆轮胎沾上现场血迹并因此在行驶过程中形成一处行驶的轮印血迹。
不过,因为现场目击者黄某铭要求肇事车辆不能离开现场,小女孩是由另一辆车送到南京军区福州总医院救治。送院后,小女孩即宣告死亡。目前,肇事驾驶员已被警方控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