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坚持举全国之力,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援灾区重建。对于汶川地震这样的特大灾害,恢复重建仅靠灾区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震后,我们及时提出举全国之力,支持灾区恢复重建,迅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紧急调整当年预算,中央财政建立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同时还从财政支出、税收优惠、减免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金融支持(增加再贷款额度)、产业扶持、土地和矿产资源、就业援助和社会保险、粮食政策等很多方面对恢复重建进行支持。恢复重建中,我们实施了对口支援,“一省帮一重灾县”,19个援建省市3年共投入825亿元。我们积极引导社会各界支持灾后恢复重建,累计接受社会捐赠资金和物资797亿元(包括抗震救灾),接受特殊党费93亿元,香港、澳门特区政府分别支持恢复重建100亿港元和55亿澳元。实践证明,举全国之力应对巨灾,是灾后恢复重建取得成功的重要保障。
第五,坚持依靠群众,充分发挥灾区群众在恢复重建中的主体作用。灾后恢复重建,始终坚持一切相信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充分发挥灾区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规划设计、重建选址、工程施工等各个环节,都坚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尊重群众意愿,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重要标准。三年来,灾区群众面对艰巨的重建任务和重重困难,不等不靠,自力更生,互帮互助,共建家园。群众是灾区恢复重建最重要的力量,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是恢复重建顺利推进最基本的保障。
第六,坚持依法重建,注重灾害应急管理和灾后重建的制度建设。在恢复重建过程中,始终坚持按照法律法规和制度办事,做到政策公开,规划公开,规范操作,透明运行。我们制定了《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这是我国首个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专门条例,颁布了《自然灾害救助条例》,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还制定和完善了一大批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规范与管理办法。比如,我们制定严格的工程质量标准,自始至终加强工程质量监管。我们制定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资金物资管理办法,加强审计、监察工作。我们及时向社会公布资金物资使用、工程进展等情况,使恢复重建全面接受群众监督。恢复重建4万多个项目,上万亿元的投资,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实现了廉洁重建。工作中形成的统一高效的组织领导体系、科学系统的规划体系、全面细致的政策扶持体系和全方位的监管体系,不仅保障了汶川地震应急抢险和恢复重建的顺利推进,而且对玉树、舟曲救灾和恢复重建提供了有益经验,对完善我国防灾减灾体系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全面完成重建任务,加快提升灾区可持续发展能力
灾后恢复重建三年目标任务已经基本完成,但要实现发展振兴,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要再接再厉,奋发图强,巩固灾后重建成果,不仅要让群众住上好房子,还要过上好日子,不断提升自我发展能力,努力开创地震灾区发展振兴的新局面。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要巩固和发展恢复重建成果。全面完成恢复重建规划的各项任务,巩固和发展恢复重建的成果,还有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要做。对于少数还没有完成的重建任务,要督促落实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倒排工程进度,确保如期全面完成。要坚持质量第一、“好”字当头,进度服从质量。要落实重建工作监管,抓紧开展规划总体评估,强化审计、监察和社会监督,确保资金使用规范有序。对对口援建项目,尤其要做好扫尾、移交、协调和衔接服务工作,切实把建成的项目运营好、维护好、管理好,使恢复重建的成果长期有效地服务人民。
二要加快提升灾区内生发展动力。这几年,灾区经济恢复主要得益于重建投资拉动、政策扶持和对口支援帮扶,发展基础不稳固,特别是产业支撑能力还比较弱。“十二五”规划和西部大开发新十年规划,为灾区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面向未来、着眼长远,科学谋划灾区产业振兴。灾区一些地方在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生态农牧业、旅游文化产业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发展基础,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推进产业结构升级,促进灾区经济再上新的台阶。这几年,灾区的旅游业发展势头很好,要突出自然、民族、文化特色,做好旅游业这篇大文章。要利用好对口援建的合作机制,加强与相关地区的经济合作,把承接产业转移与发展壮大特色优势产业结合起来,促进灾区经济加快发展。
三要着力解决灾区群众现实困难和长远生计。要大力促进就业。就业是民生之本。随着灾后恢复重建任务的完成,项目建设直接提供的就业岗位明显减少,加上就业需求增加,灾区就业压力进一步增大。要把促进就业作为灾区发展振兴的优先目标,作为促进灾区群众收入稳定增长的重大措施,千方百计解决好就业问题。灾区有20万群众失去耕地和宅基地,要搞好耕地调剂和土地整理复垦,妥善解决好土地问题,保证他们长期有地种、衣食足、有收入。要加大扶贫帮困力度。灾区因灾致贫、返贫多,“三孤”、伤残人员比例大,农户建房负债较重,困难群众面宽量大。要继续抓好特殊困难群体帮扶工作,切实解决灾区群众建房还贷、上学、就医、再生育中遇到的困难,加大社会救助力度,广泛开展助学助残活动,继续做好心理抚慰和再生育服务工作。要加大扶贫开发投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贫困人口素质,增强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要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加强社会管理。全面推进灾区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社会保障等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特别是要大力发展灾区中等职业教育,实施特殊教育发展工程,支持康复机构和设施建设,加快发展社会福利事业。要适应灾区新情况、新变化,全面创新社会管理和服务,特别要加强基层工作,切实解决好群众关心的问题。灾区新建了大批道路、交通、学校、医院、文化场馆、市政、社区服务等一流的公共设施,要加强管理和维护,有效发挥这些设施的功能和作用。要强化软件方面的配套建设,培养和引进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建立和完善运营管护长效机制,全面提升管理和服务能力。
四要深入推进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灾害种类多、分布地域广、发生频次高。汶川地震灾区处在青藏高原向四川盆地过渡地带,是地震等多种灾害多发地区。地震以后,地质环境稳定性进一步恶化,滑坡、泥石流等灾害隐患进一步增多。去年舟曲发生的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在一定程度上与汶川地震有关。地震使灾区山体松动,遇到暴雨,很容易造成山体下泄。因此,在今后相当长时间内,防灾减灾的任务将更加繁重。要全面加强灾害预警体系建设,强化各级政府防灾减灾职责,完善应急机制,提高全社会对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和抵御能力。重点抓好三件事。一是地质灾害的防治。加强对山洪、泥石流、滑坡和不稳定斜坡体等灾害风险区和隐患点的综合治理。特别是要抓好去年出现险情的清平、映秀、龙池等特大泥石流沟的应急治理。每一个有危险的岩体,每一个可能发生滑坡、泥石流的地方,都要有监测、有应对措施,防止因滑坡、泥石流造成人员伤亡事故。二是加快生态修复和保护。地震灾区森林、植被、水体、土壤等生态系统受到重创,要认真落实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规划,推进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加大林草植被保护与恢复力度,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提高防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三是加快中小河流治理和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受地震影响,灾区中小河流治理、水库除险加固的任务更加繁重和迫切,要按照中央的部署,认真抓好落实。
五要自强奋进建设美好新家园。在灾后重建中,灾区各级干部群众,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精神,展现了感恩奋进、坚忍不拔的良好风貌。在今后的发展中,要继续大力弘扬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发扬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的优良传统,用勤劳的双手建设美好新家园。中央有关部门要继续大力支持汶川地震灾区发展振兴,协调和帮助灾区解决实际困难,在财政、税收、金融、投资、土地、产业、扶贫开发等政策上给予支持,为灾区发展创造良好环境。要积极推动对口支援向对口合作转变,由“输血”帮扶向“造血”提升转变,由“硬件”援建为主向技术智力等“软件”支持为主转变。
我相信,经历了灾难的洗礼,灾区的干部群众会更加坚强,有了恢复重建的基础,灾区的未来一定会更加美好。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再接再厉,开拓进取,努力建设一个幸福和谐的新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