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海5月18日电 (粟桂利)广西北海警方18日通报,酒后驾驶警车撞倒一名路人的森林公安民警罗某已被刑事拘留。经抽血检验,罗交通肇事时酒精含量为193.2毫克/100毫升,为醉酒驾驶。
警方通报,涉案民警罗某为北海市森林公安局办公室副主任,3级警督。5月15日晚8时50分,罗驾驶一辆警用摩托车在北海市区与一名骑电动车的妇女发生碰撞,其将这名妇女扶起后驾车离去。案发当晚,警方将罗控制,并封存肇事车。次日,罗被有关部门给予停职处分。警方17日以“危险驾驶罪”将其刑事拘留。
北海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周日升表示,警方将依法从严处理醉酒驾驶事故,绝不包庇、姑息。周日升表示,按照《刑法》最新修正案,“危险驾驶罪”的最高刑罚为拘役6个月。涉案民警罗某醉酒并驾驶机动车辆上路,已符合“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素,若被法院判处有罪拘役,罗或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北海市森林公安局副局长邓以敏说,案发后,罗某主动配合警方的调查取证,已悔罪并表示服从处理。
据介绍,目前,北海警方正在开展一项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将对公安民警涉枪、涉酒、涉车等问题进行“建章立制”再细化,排查民警执法中的不稳定、不安全因素。民警发生酒驾、醉驾行为,将追究同席饮酒的最高领导责任,同时将对警车采取领导掌管、任务派车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