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浩俊
需求端高耗能产业屡禁不止,供给端水电生产受制于南方大旱,火电企业受制于煤电价格倒挂。在供需两端的挤压共振下,今年的大面积电荒已提前到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预警,迎峰度夏期间电力缺口保守估计将达3000万千瓦,还有进一步扩大可能。(5月23日《经济参考报》)
种种迹象显示,终端销售电价已迎来了一个上调窗口期,而少数地区为了缓解“电荒”矛盾,避免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百姓生活带来更大的影响,已上调了终端电价。在通胀形势十分严峻的情况下,如果上调电价,必然会进一步增强通胀预期,对控制物价上涨和遏制通货膨胀产生负面影响。
那么,如何才能有效化解电力供应紧张和发电企业不愿发电的矛盾,避免“电荒”进一步加剧呢?笔者认为,可分“四步走”。
第一步,先调整上网电价,让电网公司分摊一部分成本上涨因素。虽然按照电网公司相关负责人的“诉苦”,电网公司也不“富裕”,2万余亿元资产,利润只有400余亿元,盈利水平也不高。但是,400亿的利润,拿出一半左右来弥补发电企业的成本上涨,对电网公司的影响还是不算大的。而且,从近一段时间以来电网公司出现的一些负面新闻来看,电网公司在内部管理上还是大有潜力可挖的,通过挖掘内部潜力,增加几十亿利润应该不成问题。
第二步,调整工业电价,提高工业企业的节能意识。在电网公司潜力得到充分挖掘、利益相对均衡化的基础上,首先通过调整工业电价的方式,来缓解“电荒”矛盾,鼓励发电企业多发电、发好电。前提是,调整工业电价不能“一刀切”。对产能严重过剩、能耗过大、国家限制的行业和产业,调整幅度应大一些,对新兴产业、国家鼓励行业、中小企业等,调整幅度应小一些。必要时,可以通过财政补贴的方式,对一些确实需要扶持的行业、产业和企业,给予相应的财政补贴。
第三步,加快推进阶梯电价,增强居民的节电意识。在上游产品成本不断上升的情况下,终端电价上调是必然趋势。但单一的上调终端电价,未必能够起到增强居民节电意识的作用。因此,尽快推出阶梯电价,是增强居民节电意识、提高电力利用水平的重要举措。据悉,有关部门已决定在今年适当时候推出阶梯电价,笔者想说的是,在推出阶梯电价之前,有关方面能否进一步向社会各方征求对阶梯电价的意见和建议,力争使阶梯电价更加适合我国实际、更符合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居民现状。如果能把上调终端电价与推行阶梯电价结合起来,其产生的负面作用与影响可能要小得多,对阶梯电价的推广也会产生积极作用。
第四步,全面协调电煤关系,避免再出现人为“电荒”的现象。此次“电荒”的出现,并不是因为发电能力不够引起的,而是煤电关系不协调,煤炭价格大幅上涨,而电价不能调整造成的。说到底,是一种人为因素。既然是人为因素,就必须通过协调和改革来解决。因此,有必要对煤电关系进行重新调整。一方面,进一步完善煤电联动机制,让煤电企业通过年度定价、足量供应的方式,避免煤炭价格大起大落,减轻发电企业负担;另一方面,适当提高计划用煤比重,以保证发电企业的煤炭供应和价格保障。同时,充分利用外汇储备优势,加大进口煤炭的力度,提高进口煤炭的供应比重。
总之,要解决“电荒”问题,不能就事论事,更不能烂泥萝卜擦一段吃一段,而应当全面出击、分步实施,从根本上解决制约电力事业健康发展的瓶颈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