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观望等待新规细则出台
《意见》同时明确了任何非金融机构不得发行多用途预付卡,单位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000元(含)以上或个人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万元(含)以上的,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购买,不得使用现金。
“商通卡”和“福卡”是北京市场上最常见的两种多用途预付卡。记者从“商通卡”和“福卡”的官方网站上看到,这两家发卡公司——北京商服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裕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均于2011年5月18日获得了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许可业务类型中就有“预付卡的发行和管理”。这意味着,两家发卡公司已经具备了发行预付卡的资质。
记者以购卡人的身份拨打了“商通卡”的客户服务电话,客服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办理“商通卡”不需要实名,并且能够使用现金。“但6月1日以后,就需要严格执行,具体的细则还在制定过程中。”这位客服人员同时表示。
“福卡”的客服人员则告诉记者,他们已经开始按照《意见》要求办理售卡业务,但早在新规出台之前,他们已经要求购卡人登记单位或个人信息。
按照《意见》,各商场自行发行的购物卡属于单用途预付卡,由商务部门管理,适时出台管理办法。多数商场表示,已接到有关通知,但具体如何执行 “购卡实名制”“非现金购卡”以及“购卡限额”,由于细则未出台,各商场均在观望等待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