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指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充分发挥党的领导的政治优势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总结推广我国社会管理成功经验,借鉴国外社会管理有益成果,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自我完善和发展。要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目标,牢牢把握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总要求,积极推进社会管理理念、体制、机制、制度、方法创新,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加强社会管理法律、能力建设,完善基层社会管理服务,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要以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突出问题为突破口,通过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化解社会矛盾和深入细致的群众工作,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持社会良好秩序,有效应对社会风险,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社会环境。
会议强调,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要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多方参与、共同治理,关口前移、源头治理,统筹兼顾、协商协调,依法管理、综合施策,科学管理、提高效能的原则,立足基本国情,坚持正确方向,推进改革创新。要加强和完善社会管理格局,加强社会管理制度建设,加强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完善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加强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完善信息网络服务管理,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调查研究,加强政策制定,加强工作部署,加强任务落实,全面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