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被审查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受贿
检察官:从履历中可以看出,你的仕途还是一帆风顺的。你在任石湖乡党委书记三年后,于2008年12月升任固镇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一年后又任副县长。
陈淑英:这是组织对我的信任,而我却辜负了这一信任。
检察官:从你的受贿记录看,在你升任固镇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和副县长后,邹某和杜某仍然给你送过钱。
陈淑英:是的。2009年春节前,邹某到我家送了5000元。2010年中秋节前,他又送了5000元购物卡。他这两次送钱时,我不在家,都是我丈夫收下的。这些钱都被我用于平时的生活开支了。
检察官:知道杜某、邹某继续给你送钱的目的吗?
陈淑英:知道。我调任以后,他们为了表示还没有忘记我,同时也想继续得到我的关照,所以才送给我钱和购物卡。
检察官:对于9次收受邹某和杜某现金、购物卡的行为,你是如何认识的?
陈淑英:现在我知道了这是受贿行为,我现在很后悔,愿意接受处理并愿意退出所有受贿的钱款,请求组织能对我从宽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