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还在报告发布当天正式聘请了首批12名社会监督员。中石化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创新性地建立社会监督员机制,目的就是为了内力外力有机结合,更好地改进自身工作,表达中石化真诚接受社会监督、全心回报社会造福百姓的信心和决心。
据悉,中石化给予社会监督员多项授权,包括有权反映在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公司总部、各企事业单位的各种违法违纪和不规范行为;有权收集社会公众、各类组织机构对中石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有权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向中石化反映公司工作中和行业内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同时协助公司调查、核实所反映的问题;有权就事关国计民生的专项课题在公司系统内开展调查研究等。社会监督员将一年一聘,连任不得超过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