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此,中国政府2006年批复并实施《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06-2010年)》,投资约134个亿,落实治污项目222个。吉林、内蒙古、黑龙江等三省区采取综合措施全力推进治污。
“这充分表明了中国政府治理松花江污染的决心。”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厅长李平说,截至2010年底,黑龙江省列入规划的116个治污项目已经全部建成,松花江干流治污取得实质性进展。
为推进松花江治污,黑龙江省明确提出“一把手”为各地区治污的第一责任人。对治污不力的地市,省主管领导与“一把手”逐个约谈,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同时对7个地市采取了“区域限批”(即暂缓审批区域所有新增水污染物项目)等严厉措施,促使其加大治污力度。
在黑龙江省多部门联动督查推进下,近5年已累计退回、暂缓审批和否决重大建设项目116个,关停取缔污染企业1130家,限期治理1416家,确保企业废水达标排放。
同时,加大投入使松花江沿岸地市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全部建成,重点污染企业排污口、城镇污水处理厂、重点断面全部实现在线监测,人们的饮水安全得以保障。
最新监测显示,松花江干流水质达标率达到58.18%,比“十五”末提高23.63个百分点,高锰酸盐指数较2005年底降低了1.69mg/L。
同江市洁源污水处理厂副厂长刘玉龙说,由于他们运用“生化反应结合膜分离”新技术,既解决了高寒地区污水处理难题,又使COD、悬浮物等多项指标处理效果提高10%,把住了松花江出境水质的最后一道关口。
“十一五”期间,中国环保部门与俄远东4个州(区)对中俄界江、界湖多次进行联合监测。最新监测显示,松花江出境断面主要污染物高锰酸盐指数达标率超过90%,溶解氧浓度达一类水体标准。
中国工程院院士、环境工程学专家任南琪认为,中国政府采取“刚性”措施治理松花江流域污染成效可喜。但他仍谨慎地指出,由于松花江污染时间较长,治理任务依然繁重。“十二五”期间,中国政府还应进一步加大治污投入,在加强水污染防治的同时减少排放,切实促进流域环境全面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