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丙申1992年上任夏县乡镇企业局局长时,夏县乡镇企业年产值仅有2000多万元,并且大多陷入困境。眼见苏南等地的农民都依托乡镇企业富裕起来,胡丙申心急如焚。
经过考察,胡丙申发现,资金短缺是制约夏县乡镇企业发展的瓶颈。当时,夏县乡镇企业贷款条件十分苛刻,商业银行不给放贷,农村信用社贷款的门槛也很高。农民办小企业既无多少财产抵押,也找不到担保人,靠个人根本无法贷到资金。于是,一些走投无路的农民纷纷求助胡丙申。
胡丙申先后以个人名义帮19户农民担保借了69万多元钱,除了少部分来自农村信用社贷款,其余全部是民间借债。
2001年胡丙申从局长岗位退下来后,债主纷纷找上了门。原来当年自己担保的19户农民,除了8户及时还了钱,其余11户因企业倒闭并没有把钱全部还上,有的甚至一分钱都没还。
胡丙申带着债主挨个上门去找,这一找差点没让他晕过去。原来,欠债人跑的跑,病的病,死的死,当年担保的钱,还有高达24万多元本金没人还。面对家人的抱怨和指责,是自己担下来,还是一躲了之?胡丙申一时难以决断。有人建议他找找关系,把信用社的贷款做死帐处理,或者干脆找一下县领导,请组织出面解决。但胡丙申一生视信誉如生命,认为那是隔墙扔娃——活丢人,是要遭人唾骂的。最终胡丙申选择替这11户农民偿还债务,并承诺争取12年把所有钱连本带利都还上。
就这样,胡丙申整整走了10年还债路。2010年元旦胡丙申终于还完了最后一笔欠债。10年间,他连本带利总共还了39万元。记者看到了10年来他收回的欠条和还债的收据,加在一起有近百张,数额大多都在几千元。
还债10年,胡丙申从没向子女求助,因为没脸开口。在当局长期间,他没有给子女安排工作。二儿子复员后至今在县林业派出所当临时工,二儿媳没工作;女儿和女婿在河南卖馒头,至今是农业户口。
打工10年为民还债,胡丙申诚信为民的精神在运城市引起了许多单位和市民的关注。运城市经济文化界人士联合会发出倡议,号召全市市民和企业家向 “还债局长”胡丙申学习,做重信尚义的模范公民。
胡丙申说:“我今年67岁了,一担馍已经吃了大半担,无名无利也无悔,替人还了10年债,咱是吃了个亏,但咱对得起人,不亏心!运城是关公故里,历来重信尚义,我要把自己的故事讲给更多人听,让人明白诚信为民其实就在一念之间,并不是多难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