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接受教育权利得到更好保障
“十一五”期间,我国残疾人受教育权得到更好保障,进一步提高了残疾人素质和平等参与社会的能力。
到“十一五”末,全国为盲、聋、智残少年儿童兴办的特殊教育学校发展到1705所,义务教育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有2775个,在校的盲、聋、智残学生达到51.9万人。
目前,我国已开办特殊教育普通高中99所,在校生6067人,其中聋高中84所,在校生5284人;盲高中15所,在校生783人。残疾人中等职业教育机构有147个,在校生11506人,毕业生6148人,其中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有4685人。5年来,全国累计有29915名残疾人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5357名残疾人进入特殊教育学院学习。
残疾人就业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
“十一五”期间,残疾人就业工作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努力保持就业局势稳定的基础上取得新进展。残疾人就业促进和就业保护法规政策日趋完善,就业规模总体稳定,就业服务网络逐步健全,多元化的就业格局初步形成。
五年间,我国城镇新增残疾人就业179.7万人次,全国城镇实际在业残疾人达到441.2万,农村1749.7万残疾人通过从事农业生产劳动和多种形式就业增加了收入,改善了生活状况。
覆盖全国的残疾人就业服务网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省、市、县三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达到3019个,为各类残疾人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还有376.5万人次残疾人接受了职业教育和培训。
盲人按摩事业稳定发展,按摩机构迅速增长。五年来,我国培训各类盲人按摩人员8.9万名,其中7198人获得医疗按摩中级职称,15792人获得了初级职称。盲人保健按摩和医疗按摩机构分别达到1161和1152个,有效解决了盲人就业问题。